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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有一种感情产生于邂逅,也终止于邂逅。
仅仅就那么一面之交、数日之缘,说“再见”的时候,也许,就是永久的“分手”。
人们把这种邂逅,称之为“艳遇”。
我知道,这种感情很美,可越美的感情越折磨人。因为,得之,是你的不幸,这意味着日后时间的长河里你必须亲眼看着它凋零;不得,也是你的不幸,这证明了日后的岁月里你必须忍受“求之不得”的痛心。
如果非要比出哪个更不幸,要我说:得,不如不得。至少,没有真正得到那个人,你会拥有一段一生都弥足珍贵的记忆。
有女性读者来信说:“一次出差,遇上了他,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他有魅力, 有情 调,也有太太。由于感情的越来越近,我们有了比较亲密的举动。当时他非常渴望与我发生关系,我拒绝了。我能感觉到他在非常努力的控制自己,其实他只要稍稍强硬一点,我们的关系一定发生实质的变化,但他没有。他的这次放手,让我觉得他很男人,越发喜欢他了。出差结束后,我们各自回到了各自生活的城市,从此不再联系。可是,我陷入了对他的无限思念与挣扎之中……”
那个激情的档口儿瞬间,女人一句轻轻的拒绝让他就此歇手。于是,女人认为这是个真男子,世间稀有。
但我也相信,那时那刻,任何一个有身份的中年男人,都会做出和他同样的选择。因为,对一个初识的女人用强,他是把不准后果的。无法预知后果的事情,中年男人,已经不太敢去做了。
那些有原则的女人,不该为露水之缘而着心上魔。一个有家的男人,出差在外,还要主动去招惹一段艳遇,而且是从哪儿开始到哪儿结束,说到底,这也就不算是什么人中极品了。
人,要学会转移思维的主角,要学着把怀念,从人,转移到事。
怀念一段经历,比怀念一个人重要。
艳遇,遇上了,怎么办?想问它要些什么呢?
至此后,每当想起那个地方,能够忆起,有那么一段往事,就足够了。
很多人,总是渴望邂逅艳遇。
可是,看过了世间情愁,你会明白:一份刹那的惊艳,遇,不如不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