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特有证明
如果准妈妈去香港是旅游、购物或其他事情,而不是来分娩的,最好是带上内地医院的产前检查或预约分娩证明,并告知在香港会呆几天,不会在香港境内生孩子。
若是孕妇是去香港分娩,则应出示香港医院发出的预约确认书,证明已获得香港医院的预约入院安排。若未能出示确认书,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港澳通行证
不管是孕妇还是普通人在去香港前都应先办好港澳通行证,且去香港的日期在签证的有效期内。
提醒:准备去香港的朋友还应注意自己的签证类型,若是G签,可个人前往。若是L签,就必须跟团进入。
孕妇去香港的详细规定
根据香港入境法例,任何抵港人士,必须接受入境处职员的审查,以确定他们的身份、持有有效的旅游证件、来港目的、留港日期等。除享有香港居留权或入境权人士外,任何来港旅行、探亲或过境人士,即使已符合以上所述的所有条件或在其居留地已获得有关签证∕赴港签注,亦不应以为必然可获准入境或可给予他∕她签证∕签注上所述的逗留期限。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有权拒绝让任何人士进入香港或给予其较短的逗留期限。
香港政府推出新的医疗服务安排和入境配套措施,目的是确保香港孕妇得到妥善和优先的妇产服务,并将来港产子的外来孕妇的数目限制在香港医疗体系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新措施同时可防截外来孕妇,在临盆一刻才赶到急症室求诊的危险行为。
在入境配套措施方面,入境事务处会对所有来自香港以外并处于怀孕后期的妇女加强入境检查。为减少争议,怀孕约七个月(即28周)或以上将自动被视为怀孕后期,是否获准入境最终由有关人员判断。
内地孕妇在进入香港时如被怀疑来港目的是在港分娩,入境事务处人员会要求她们出示本港医院发出的预约确认书,证明已获得香港医院的预约入院安排。若未能出示确认书,她们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若非有意来港分娩,可带备内地医院的产前检查或预约分娩证明以供有需要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