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7月21日电(苏路程郑剑平曾勤生)江西省新干县档案局21日消息,近日,该馆在民国档案中发现一份民国二十九(1940年)年颁发的训导证书。
该证书显示:学生李毅,系江西新淦(现新干)县人,现年18岁,在本校初中修业期满,操行成绩业经考核合格,此证。发证学校为:江西省立樟树初级中学。校长徐廷展,训育主任张履丰,导师熊兆飞。
该证书主要考核学生的操行成绩,其内容包括:忠勇、孝顺、仁爱、信义、和平、礼节、服从、勤俭、整洁、助人、学问和有恒等12个方面。
据档案专家介绍,此证书细致具体,包涵一个身心健全、可以自食其力、有一定道德修养的人所具备的方方面面,能够达到这些要求的人无论在什么年代一定是合格公民。
据档案资料记载,该证书的主人李毅出生于1922年,15岁新干县立第三区中心小学毕业,16岁受聘新干县小学代用教师,18岁江西省立樟树中学初中毕业后,被县政府委任县立第三区南边乡中心小学教员、总务主任、高级教员等职。
史料记载,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初小、师范、高等师范免收学费。”1946年国民政府规定,“教育文化应发展国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国民道德、健全体格、科学及生活智能。”
专家称,训导证书的发现对研究民国基础教育提供了珍贵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