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无从得知宋高宗在杀岳飞这件事上究竟有哪些“顶层设计”,考诸此后的历史,可以肯定的是,在南宋的150多年历史中,的确再也没有军人干政的事件。这背后,不能说风波亭的冤狱没有相当的震撼力——连岳飞这样的大忠臣、大能臣都敢杀、都舍得杀,其他将领们谁还愿意“被道具”呢?
岳飞“讲政治”
在民间看来,岳飞大概就是那种不大会“讲政治”、只顾埋头拉车不顾抬头看路的“技术官僚”的绝佳样板。
从民间各种版本的岳飞演义来看,他似乎都不那么精通于官场的逢迎之道。而之所以能从一介屌丝,奋斗到位居三公之高位,完全是时势造英雄而已。
这类解读框架中的岳飞,其悲剧就在于不讲政治。因为不讲政治,动不动就要迎还二帝,却并不考虑最高统帅宋高宗到时还能不能继续当家作主;因为不讲政治,居然不在乎领导核心“金牌”的权威性,十一道金牌居然仍不班师,非要等老大发出催命的第十二道;因为不讲政治,他居然不和善于领会领导意图的秦桧搞好团结……
这类解读框架下,中国特色的政治的确很黑很复杂,绝非屌丝们的有限阅历所能应对。屌丝们便根据自己的标尺,调整了心目中英雄的尺度,把“自我”投射到了角色身上,以抒发、宽慰自己在现实政治中的无力及无奈。因此,英雄、尤其悲剧英雄,便都被简单地归纳为一个公式:“好人”不会算计——或者是不擅算计、不屑算计——所以,总是被“坏人”算计,悲剧原来都是这么生产出来的。这样的悲剧英雄,其在“讲政治”方面的能力,几乎如同一个可爱的弱智。
显然,能在官场上取得与战场上同样辉煌的岳飞,其政治智商绝无可能如此低下。岳飞以一介平民子弟的纯屌丝身份,投身中国特色的政治生态圈,并能在10年左右的时间里,“官至太尉,品秩比三公,恩数视二府”,岂能缺乏“讲政治”的基本功呢?那么,他为什么在身居高位、手握雄兵之后,敢于在意见不合时,冲着皇帝撂挑子?甚至,会如此不怕触犯大忌,涉入最高权力接班人的敏感问题?这是岳飞“讲政治”能力的缺陷,还是其充分、甚至过度自信的表现?
岳飞触及宋高宗最敏感处的,是他多次涉入最高权力接班人的设立。如,“(绍兴七年二月庚子)起复湖北京西宣抚副使岳飞以亲兵赴行在。翌日,内殿引对。飞密奏请正建国公皇子之位,人无知者。及对,风动纸摇,飞声战不能句。上谕曰:‘卿言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飞色落而退。参谋官薛弼继进,上语之故,且曰:‘飞意似不悦,卿自以意开谕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从多种不同的史料看,类似的奏对,似乎还不止一次。
尽管岳飞的后人对此予以否认,但他们也承认,岳飞的确上过《乞定储嗣奏略》。在子孙们看来,岳飞此举实在是为了江山社稷而不避嫌疑,“视国事犹其家,常以国步多艰,主上(宋高宗)春秋鼎盛,而皇嗣未育,圣统未续,对家人私泣,闻者或相于窃迂笑之。十年北征,首抗建储之议。援古今,陈厉害,虽犯权臣之忌而不顾,天下闻而壮之。”(《鄂国金佗粹编续编校注》)
但是,无论岳家后人如何解读,在中国传统中,一个位极人臣的将领涉入接班人问题,的确是“犯权臣之忌”,自古及今,触及这一高压线的,几乎都难以善终。岳飞在身后所收获的比例极低的“差评”中,这是相当重要的一点。倘或在绝不质疑岳飞动机的前提下,对于岳飞此举的最合理解释,或许是:他太自信了,既高估了最高领导的胸怀,也高估了自己在最高领导心中的分量。
倘或连这点“技术”层面上的失误,也不能归咎于英雄的名下,那就只有最后一种解读:彻底的“高、大、全”。岳飞固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金翅大鹏鸟”(《说岳传》里的岳飞前世),甚至也不缺权谋和花招,但是他的权谋和花招、包括给皇帝使点小性子,都是为了获取更大的权力;而他之所以需要这个权力,是为了能更好地实现光复的抱负。他讲的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大政治”,而非官场争斗、勾心斗角的“小政治”。
权为谁所用,正是中国特色的分别忠臣与奸臣的关键;而无论忠臣与奸臣,首先都必须是“权臣”,倘或连权力的资源都无法掌控,则无论是想做英雄还是奸雄,都只能是痴人说梦而已。
“奸臣”秦桧
有忠臣,就要有奸臣。
在中国历史的奸臣排行榜中,无论从影响力还是知名度,秦桧都当在三甲之列。尽管历史研究在一直不合时宜地表明,广大人民群众所耳熟能详的秦桧各种事迹中,除了主和畏战是铁板钉钉之外,其余罪行都应了传说中的他那句名言——“莫须有”。
但是,这并不重要。
中国的造神运动,向来是要有造魔运动相匹配的。妖魔化秦桧,虽然与神化岳飞同步,却并非为了给岳飞做陪衬——岳飞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妖魔化秦桧,首先是为了让宋高宗能从历史差评中解脱出来。需要把岳飞抬上神坛的,正是这位皇帝的后人,而为了避免先祖在新神像前的尴尬,需要一个魔鬼来承载所有的罪孽。死去多年的秦桧,是一个相当合适的祭品。
作为新神生前的持不同政见者(没有证据发现秦桧和岳飞有私人恩怨),作为一个曾经有过被俘经历的潜在变节者,作为一个执掌朝柄几十年的前国家领导人,把他放上祭坛,其分量就能最有效地将人民群众敬拜新神后所产生的愤怒,从造神者自身引开,而直指“莫须有”的奸臣。
在中国历史的奸臣榜中,秦桧是个异数——居然得到了善终,而且在死后很长时间,甚至在岳飞已经被平反之后,依然享有官方的极高评价。
秦桧被选中作为祭品,是在南宋另一个著名“奸臣”韩侂胄当政时期。彼时,岳飞已经惨死半个多世纪,秦桧也已经病逝四十多年,金国发生内乱,乘机北伐便被自然地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为了进行北伐动员,韩侂胄说服皇帝,一方面将岳飞加封为王进行神化——此前宋孝宗仅仅给岳飞平反,谥号武穆,没进行进一步的包装;另一方面开始清算并妖魔化秦桧——此前秦桧一直都未被当作迫害岳飞的凶手。
韩侂胄对秦桧进行了政治上的鞭尸:剥夺一切谥号,改称为“谬丑”。对秦桧的严厉指控,成为传颂一时的名篇:“一日纵敌,遂贻数世之忧;百年为墟,谁任诸人之责”(《续资治通鉴》宋纪卷一百五十七),把国家积弱的所有原因,一股脑儿都推到了这个不再能自我辩解的死人身上。秦桧究竟是否叛国、是否卖国、是否陷害忠良,是主犯、还是从犯,并不重要。
韩侂胄,乃至当时那个政权,以及此后的整个民族,实在太需要秦桧这样的反面典型了:把应该千百万人共同承担的责任,让这个倒霉蛋扛了。国家为什么积弱?民族为什么衰亡?这个民族为什么总是会走到最危险的时候?原因很简单,因为有奸臣,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因此而在苦难和血海中舒口气:我没有责任!显然,这对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无疑是有极大好处的。秦桧生前的忠奸善恶证据并不重要,他只是一个符号,一个全民心理治疗的工具,脏了他一人,漂白千万人,多好呀!只要把秦桧之类的万恶魔鬼拉出来,冲着他的跪像吐口唾沫,骂句汉奸,就可以忘了自己也曾经在岳飞的庙前,在写着“还我河山”的匾额前,乖乖地跪在八旗兵的马前剃发。
多亏秦桧,为大家找到了自己身上本不具备的伟大和高尚,进而有了莫名的“道德自信”。
神化忠臣的奸臣
神化岳飞、妖魔化秦桧的韩侂胄,当然没想到自己也会死于非命——1204年,他被皇帝诱杀,首级送往金国,作为求和的砝码。此时,距离岳飞被杀62年,秦桧病逝49年,韩侂胄开展“崇岳贬秦”运动仅仅3年。
韩侂胄更没有想到,自己死后也会名列奸臣行列——尽管他是一位坚定的抗战派,尽管他是岳飞“神形象”的首席策划师。
韩侂胄,北宋名臣韩琦的曾孙,根正苗红的高干后裔;他老爹则和那个阳痿的高宗皇帝是连襟,所以韩侂胄也算是个转弯抹角的外戚。他的最高职位是“平章军国事”,位列丞相之上,将尚书、门下、中书三省官印都收入囊中,权势超过秦桧,成为赵宋皇朝数一数二的权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