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和胡适可谓是最大的冤家对头了,辜鸿铭蔑视西学,而胡适却推崇西学。他们在新文化运动中也多次交锋。在剧中也有双方对孔教的争论。
话说胡适1917年刚被聘为北大教授时,作为北大最年轻的教授,做了一次演讲,用英文念了一句荷马的诗,结果下面也传来了一阵英文,意思是胡适先生的英语是英国下等人的发音,而嘲讽胡适的也就是辜鸿铭,这便是两人的第一次冲突。之后就是各种冲突不断。
话说辜先生留着辫子,也是思想先进的北大的一道奇观,后来胡适在《每周评论》上发了一篇文章,大意是说在众人都不敢剪辫的晚清时候,辜鸿铭首先剪掉了辫子,在众人剪掉辫子的现在,辜鸿铭却留起了辫子,之前是“立异以为高”,现在是“久假而不归”,后来辜鸿铭看到了此文,很是不满,并且威胁要状告胡适,不过事情后来也不了了之了。
关于白话文革丵命的问题,辜鸿铭在《反对中国文学革丵命》一文中又指名道姓的反驳胡适,他先将莎士比亚的诗用通俗英语写了一遍,再与原文比较,证明了用通俗英语来描述莎士比亚的诗歌之后诗意全无,之后他又写道:“任何一个不懂汉语的人,如果将我的白话英语和莎士比亚高雅的语言加以比较,他就会明白中国的文言和白话,或者像胡适博士以及他的归国留学生英语称之为的通俗汉语之间,有什么不同,如果他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会认识到这种文学革丵命的极端愚蠢”。
后来胡适回应了一文,大意是,通俗英语比莎士比亚的高雅英语更能为大众所接受,而中国之所以90%的人不识字是因为中国语言太难学(就是指的文言文太难学),而辜鸿铭又回了一文,此文就几乎是在诡辩,大意是你们这群留学生之所以有这么高的地位得感谢那90%的文盲,因为要是他们都识字,就要和你们这些人抢饭碗。不过虽然辜鸿铭千方百计的证明文言文不是所谓的死文学,但是最后的结局仍然是胡适的一方获胜,文言文也变得不再为书面语言。
对于宪政,胡适自然是宪政的忠实拥护者,而辜先生,自然就是忠实的反对者,辜鸿铭认为“简而言之,中国人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的原因有二:第一,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廉耻感:一种高度道德标准的民族;第二,中国政治赖以建立的基础不是‘功利’,而是道德,一句话,中国人之所以没有成文宪法,是因为他们拥有道德宪法”(出自其着的《宪政主义与中国》)
此外,在妇女解放,中西文化的辩论中,辜鸿铭和胡适也是冲突不断。后来辜鸿铭死后,胡适也多次写文提到他,对他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