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历史最悠久的埃及古国,文明必然非常摧残,但是相应的也有非常残酷的刑法在这古代文明中诞生!就像同为文明古国的中国,刑罚的多种多样简直是多如繁星!也是恶心之至!总的来说,法老时代的埃及文明相当发达。埃及人从来不对已定罪的犯人强加不合理的惩罚。死罪,如谋杀,通常被处以绞刑。这一法规的少数例外之一是杀害了自己的孩子。
在这类案件中,会判处将孩子的尸体绑在父母的脖子上,直至尸体腐烂:毫无疑问,场面异常令人恶心。另一个例外的情况是弑父。犯人会被处以一种独特的缓慢而痛苦的死亡方式,他会被一束芦苇鞭打身体,扔进荆棘丛里来回打滚,直到皮开肉绽,然后在活着的时候被扔进熊熊烈火中。罪行较轻者接受的惩罚也相对较轻。
对大部分非死刑犯来说,标准惩罚均为公开的鞭刑。令人惊奇的是,鞭刑的方式与罪犯的性别还有关联。受鞭刑的女人以跪立的姿势接受惩罚,而男性要四肢伸展脸朝下趴在地上。
行刑前会剥光犯人上身的衣服,露出脊背。从逻辑上讲,罪行越重,则受到的鞭打越严厉。当一名男性犯下与奴隶通奸的罪过时,他将遭受1000多下的鞭笞。不过这并不等于是实际的鞭打数,刑具也可能不是一束锋利的芦苇鞭或一根重鞭,倘若使用这类刑具,有可能真把受刑者打成碎片。
奇怪的是,当一个女人犯下通奸罪时不会被处死,而会把她的鼻子割掉。这种惩罚虽对生育无关大碍,不过一个女人若变得如此丑陋,肯定很难拢住自己男人的心了。
肢体残害并不只针对女性通奸者,很多其他的罪犯也会受到各种不同的肉体残害。有意思的是,当一个人被指控的罪名是错误的时候,他还是会被判为这种罪名,受害者也只能接受这个判决。当一个女人犯下通奸罪时不会被处死,而会把她的鼻子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