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是一种古老的习俗。早在原始社会,人们便习惯于把随身使用的工具、武器以及生前喜爱的日用品和死者埋葬在一起。到了奴隶社会,奴隶作为会说话的工具,也被杀死或活埋,用来殉葬,让他们在"阴间"继续为主人效力。当时用奴隶殉葬已成为一种制度,从对殷墟墓葬的发掘情况来看,人殉的数目少的几十,多的上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妇女沦为贵族男子的玩物与附庸,在殉葬者中,妇女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商代卜辞中就有专门杀祭杀殉女奴的记载。当然,殉葬者的身份并非全部是奴隶,也有墓主的妻妾和家臣。
到了春秋时期,奴隶制濒于崩溃,人殉的作法开始引起非议。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其中包括三名才能出众、孚有众望的良士。国人因此作《黄鸟》诗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对暴君的憎恨。这时在各诸侯国,妇女作为主人婢妾生殉的恶俗也逐渐受到摒弃。齐大夫陈子车死后,妻子和总管商定用人殉葬。子车的弟弟子亢却对他们说:"如果哥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有比他的妻子和总管更合适的了,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们二位生殉。"子车的妻子与总管只好同意取消生殉婢妾的打算。
春秋之后,人殉的作法已不多见,基本上改用木制或泥制人形偶像殉葬。战国时的秦国就曾在献公元年公元前384年正式下令废止人殉。但是到了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却再次发生了大规模骇人听闻的生殉事件。
秦始皇生前为祈求长生不老,曾派人率数千童男童女出海求仙。同时,还用十来年的时间,动用数十万人修建规模巨大的陵墓,即郦山始皇墓。秦始皇死后,秦二世正式宣布后宫妇女全部殉葬。这次殉葬的宫女和被害工匠人数,竟多到"计以万数"。
秦王朝的一系列暴政激起了人民强烈的反抗,秦末农民战争不但推翻了秦王朝,而且教训了新王朝的统治者。威名显赫的汉武帝死后,虽然殉葬了大批金银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但他的几千名妃妾宫女毕竟全部保住了性命。随着人民的反抗和社会的进步,从汉朝到元朝,除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强制妇女殉葬作为一种制度,已不复存在。
到了明朝,尽管社会经济和科学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以妇女殉葬的作法,却一度死灰复燃。朱无璋在世时即首开恶例。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他的次子秦王朱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朱元璋本人死后,共有46名妃嫔、宫女陪葬孝陵,其中十几名侍寝宫女全部生殉。1424年明成祖死后,殉葬宫妃多达三十余人。此后的仁宗、宣宗也各以五妃、十妃殉葬。除皇帝外,诸王也间或用人殉葬。最突出的例子是正统四年1439年,周王朱有死后,因周生前曾上奏折表示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同日自绝殉身。直到天顺八年1464年正月,英宗病危时下遗诏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才算最终废止了宫妃殉葬制度。
《朝鲜李朝世宗实录》有一段记载为我们再现了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成祖死后逼殉宫女的悲惨情景:"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其中有个朝鲜选献的韩妃,临终时对守候在身边的乳母金黑连呼"娘,吾去!娘,吾去!"话声未落,便被太监踢开木床,一命呜呼,真是惨绝人寰!
17世纪代明而起的满洲贵族入关前仍实行人祭、人殉制。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的生母大妃纳喇氏,就是在162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死后与另外两名庶妃一起被逼殉而死去的。但入关统治全国后,这种做法即被废除。严格地说,自明英宗以后中国就不再有帝王用妃妾殉葬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