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太监是如何敛财的?宦官刘瑾藏白银六倍于国库,是当时的“世界首富”。
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
明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
2010年,《亚洲华尔街日报》认为刘瑾的财富达1200多万两黄金,2.59亿两白银,把他列入过去一千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与成吉思汗、和珅、宋子文等人并列。若以购买力计算,可能连今天的世界首富都自叹弗如。
华尔街所依据的刘瑾被杀后抄出的家产数字,来自明嘉靖时人陈洪谟的《继世纪闻》,即黄金1205.78万两,白银2.59亿两。按这个计算,光是白银一项,刘瑾的家产超过当时明朝国库存银六倍。
那么,刘瑾哪里来的这些财富?按吴思《血酬定律》中“抽水管子”的术语,刘瑾除了把这条管子直接伸向官员外,也伸向漕运、盐政、屯田和科举这些领域。他还劝武宗下令各省库藏尽输京师,从中贪纳大量银两。
正德元年刘瑾得势时,正好是明朝官员每隔三年进京述职的年份,他借机向天下三司官员索要,一个人一千两银子,多的要到五千两,谓之“见面礼”。不给的则贬斥,给得多的则升迁。此外,他还派亲信到地方供职,为其敛财。
刘瑾的手伸得很长,《明史?朱谦传》说到一个叫安国的人,接父亲的班当了军官。正德三年(1508年),考中了武状元,分配到陕西三边当代理指挥使。这时候刘瑾索要银两来了。安国和同时中武举的60人都拿不出钱来,刘瑾便发配他们下去当兵,随时听候调遣,禁止擅自归家。这60人陷入困境,和戍卒生活在一起,几乎难以维持生计。而边疆的守臣害怕刘瑾,谁也不敢收用他们。直到刘瑾死后,安国才回到考试前的起点——接父亲的班当军官。
正德四年(1509年),又是地方三司官员赴京朝觐的时候。刘瑾下令每个布政司(省)送银二万两,交了钱才放人回去。各地官员无奈,纷纷向京师巨室借贷,时称“京债”。回任后,为了还贷再加倍搜刮民财。
至于“天下三司”,指的是当时全国13个省的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分管各省的兵马、钱粮和刑名。
刘瑾向他们每人索要的五千两银子,大大超出他们的年俸不说,光看这批人的总数,以每个职位至少设正副二职计,就有七八十人。刘瑾这么搜----刮一次,便有近十万雪花银的进项。
刘瑾的财富就是这样如洪水猛兽般席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