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不忍心杀害功在社稷之人”。力主要杀于谦的人就把当年其“社稷为重,君为轻”,不顾英宗死活的主张告诉了英宗,还强调:“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英宗才痛下决心杀了于谦。
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秋,由于蒙古瓦拉部侵犯大明江山,英宗采纳宦官王振的建议亲自抵抗外族的侵犯,由于组织不周且前线指挥由宦官独断,导致明军在土木堡被瓦剌军打败,英宗被俘。这时于谦挺身而出,力排众议,坚持“社稷为重,君为轻”的思想,取得了京师保卫战的胜利。后来明英宗时期,各地政局产生了一些动荡,也都被于谦平定。
景泰八年,将军石亨、左副都御史徐有贞等发动宫廷政变,于谦被逮捕。罪名是迎立外藩、图谋不轨,罪至当诛。石亨曾是于谦的部下,经于谦提拔才至将军位,在京师保卫战中也曾立过战功,但是此人经常藐视大明律多行不义,于谦就参劾他,由此对于谦恨之入骨。徐有贞在京师保卫战后被罢免官职,后来让于谦替自己向景泰求情,景泰对徐极为反感,复官不成,这笔仇怨也记在了于谦头上。
当石亨等人力主要杀于谦的时候,明英宗“不忍心杀害功在社稷之人”。力主要杀于谦的人就把当年其“社稷为重,君为轻”,不顾英宗死活的主张告诉了英宗,还强调:“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英宗才痛下决心杀了于谦。
还强调:“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英宗才痛下决心杀了于谦。
据史料记载,于谦死之日,阴霾四合,天下冤之。“京郊妇孺,无不泣洒”,还有人不顾个人生死收敛于谦的遗骸。
成化初年,于谦的儿子被赦免,他上疏为父申冤,这才得以恢复于谦的官职和赐祭,皇帝的诰文里说:“当国家多难的时候,保卫社稷使其没有危险,独自坚持公道,被权臣奸臣共同忌妒。先帝在时已经知道他的冤,而朕实在怜惜他的忠诚。”诰文在全国各地传颂。
弘治二年,采纳了给事中孙需的意见,赠给于谦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太傅,谥号肃愍,赐在墓建祠堂,题为“旌功”,由地方有关部门年节拜祭。万历中,改谥为忠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