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说朱元璋的功过是非,是回避不了他的“恐怖政治”(吴晗语)的。如果说,明朝初期的“洪武四大案”在历史上尚有争议的话,那么发生在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案”则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冤案。
关于“南北榜案”的历史记载不少,本文选用王世贞的《弇山堂别集·科试考》,此文集是明代著名史学家王世贞记录明朝史事的私人著述,该书记载的明朝典故考订周详,被时人比之为一代实录。文集中的《科试考》卷记载了这桩冤案。
洪武三十年(1397),科举会试(丁丑科)在全国举行。朱元璋命令翰林院学士刘三吾﹑吉府纪善白信蹈为考试官,当时录取了宋琮等五十一人。经朱元璋当廷面试,赐闽县陈安(安阝)为第一名﹑吉安尹昌隆、会稽刘谔分别为第二、第三名。这五十一人中没有一个人是长江以北的人,于是,那些没有考取的北方人上书朱元璋,说刘三吾等考官都是南方人,只为他们各自的家乡,是营私行为。
朱元璋闻之大怒,命令儒臣们将那些落榜者中文理稍微强些的人再录取一部分,并指定侍读张信﹑侍讲戴彝﹑右赞善王俊华﹑司直郎张谦﹑司经局校书严叔载﹑正字董贯﹑长史黄章﹑纪善周衡、萧揖,以及刚刚经廷试取录的陈安﹑尹昌隆﹑刘谔,每人各批阅十份试卷。进过认真查阅考卷,北方举人确实没有一人能及格,全国科举会试是公正的。
但是,北方举人还是上书告状,说刘三吾﹑白信蹈指使张信等人只查不及格的卷子。朱元璋更是大发雷霆,亲自出题主考,录取了韩克忠﹑王恕﹑焦胜等六十一名原来不及格的北方人,并授予第一名韩克忠为翰林修撰,第二名王恕为编修,第三人焦胜为行人同副,进士陈性善为行人,陈诚为检讨。考官白信蹈等都被肢解处死,刘三吾以年老被发配边疆充军,只赦免了戴彝﹑尹昌隆、陈安、刘谔,任命他们为司宾司仪署丞,后来又遭诛杀。宋琮被任命御史,后以检讨掌助教官辞退。
另据史料,洪武三十年五月,朱元璋突然下诏,指斥本次科举的主考刘三吾和副主考纪善、白信三人为“蓝玉余党”,尤其是抓住了刘三吾十多年前曾上书为胡惟庸鸣冤的旧账,认定刘三吾为“反贼”,结果涉案诸官员皆遭到严惩。刘三吾因年事过高,发派充军以老戍边。
曾质疑刘三吾的张信更惨,因他被告发说曾得到刘三吾授意,与白信蹈以及同科试官二十多人落了个凌迟处死的下场。其余诸人也被发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免罪。此二人得免的原因,是他们在复核试卷后,开列出的中榜名单上有北方士子。刘三吾所选五十二名南方贡士全部罢黜,名列榜首的考生陈安以行贿罪问斩,至于受牵连者不下千人。六月份,朱元璋亲自复核试卷,开出了一个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录取名单:五十一名中榜贡士,竟然清一色是北方人,无一名南方人。
洪武三十年发生的“南北榜案”又称“春夏榜案”(因为丁丑科二月会试,六月殿试,故称“春夏榜”),其实并不是一场科举舞弊与反舞弊事件。据后人分析,就主考官刘三吾来说,他徇私舞弊的可能性极小。当年正处在“蓝玉案”的非常时期,蓝玉案株连甚众,无数官员落马,此次科举结果无疑将对朝局产生微妙影响。正因其重要性,在主考官的选择上,朱元璋煞费苦心,经反复斟酌,终圈定了78岁高龄的翰林学士刘三吾为主考。
刘三吾在当时可谓大儒,此人是元朝旧臣,元末时就曾担任过广西提学,明朝建立后更是多有建树。明王朝的科举制度条例就是由他制订,明初的刑法《大诰》也是由他作序,此外他还主编过当时中国周边国家的百科全书——《寰宇通志》。《明史》称其“为人慷慨,胸中无城府,自号坦坦翁”,可谓是人品才学俱佳的士林领袖。
朱元璋选择刘三吾为主考,既是对其认可,也是对这次科举的期望。况且,耄耋之年的刘三吾深知朱元璋严酷暴虐的性格,其手段之残忍,株连之广泛,足令刘三吾等官僚战战兢兢,惟恐祸从天降,哪里敢为包庇南方人这种无价值的小事,去触犯暴君的逆鳞呢?
那么,朱元璋为什么经过两次复查,证明这次“春夏榜”无舞弊行为后,还是狠下毒手,残杀无辜呢?其实,朱元璋此举的真实目的,无非是抓住南北榜案来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笼络尽可能多的士人来为自己服务。这是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