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张献忠用了哪些手法屠杀四川人?

   2020-11-30 360常识网0
核心提示: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贼军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背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

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贼军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背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的军马也凶性十足。贼军不仅四处杀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杀一尽,称言不为后人留畜种。

一讲“变态”,现在的人都会联想到性方面。其实,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嗜杀、自虐、他虐等行为,也是“变态”的一种,是人类原始欲望的一种爆发,是人类动物性潜在留存的暴露。这些变态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仅认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会认定能控制别人的生活。

中国历史上,暴君虐将不少,他们的残虐酷杀,皆有极大的目的性,属于冷静思考下的有计划杀人。但是,诸如明末张献忠这种无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仅此一人。

张献忠,这位与李自成同岁的大贼头,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故人称“黄虎”。此人长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杀人,这位爷就悒悒不乐。在意识形态影响下,“极左”时代文人们均为农民起义“翻案”,指称说那些记载张献忠大肆屠杀的历史记载均是“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而他最能抓住把柄的,是《明史》中《张献忠》传中那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确实,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只能说是文人的“文科”脑子使然。《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其实,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万人,张献忠杀了其中近三百万,“摇黄贼”杀掉和吃掉七八十万,其余皆为满清屠戮。后来,满清把自己所杀的近百万人算在张献忠头上,这是惟一的“诬蔑不实”之辞。

总之,不可否认的是,经张献忠之乱,蜀地基本为之一空。

崇祯十六年底,本来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进展的张献忠,忽然弃两省之地,大举入川。原因很简单,李自成势力太大,老张觉得自己搞他不过,索性走远一些,以免两虎争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经参加过“荥阳大会”的“摇黄十三家”组织,是一种极其邪恶的由地痞流氓组成的匪盗,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抱负,只知淫杀抢掠,并对明朝的四川官兵造成极大的消耗。张献忠有这些人在川地内部捣腾,他从容二次入川,越下牢,渡三峡,如入无人之境,克涪州后,直捣重庆。

本来,重庆三面临江,易守难攻。张献忠在城墙根下埋炸药,轰隆一声,坚硬石墙坍塌,贼军一涌而入。

张献忠入城后,先剐杀守城的巡抚陈士奇等人,然后又把明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洛绑至法场。当时,天色晴朗,空中忽响炸雷。瑞王本人是宗室中人品很好的王爷,本性好佛,属于少有民愤那种。张献忠大笑,大叫:“天若再雷,我当释瑞王不杀。”等了稍许,天竟无雷,张献忠亲自上前砍下瑞王头颅,并杀其家属及重庆官吏一万多人。

下午时分,山城电闪雷鸣,白昼如晦。张献忠根本不怕,令士兵架炮射天,不久即转晦为明。此时的张献忠,杀心不算太重,对被俘的三万七千名明军作如下处理:每人砍掉一只胳膊,尽数放走。于是,操武场上,堆满了三万多血淋淋手臂。这些只剩一只胳膊的士兵逃出重庆四窜,成为张献忠的“活广告”。诸城士民骇走,望风狂逃。

重庆被陷,张献忠下一个目标就是成都。成都乃二百七十年大明富藩,可惜蜀王也是个财迷(其为人不错,知书达理,崇祯帝呼为“蜀秀才”),不肯拿出王府金银犒军。

经过四天对成都的攻城,张献忠入城。蜀王夫妇、当地巡抚、总兵皆投井自杀。巡抚刘之勃被捉住。张献忠把他绑在校场上,由于刘巡抚是陕西人,贼军劝他投降。刘巡抚大骂。张献忠怒,令人慢慢剐他。刘巡按大声说:“宁多剐我一刀,少杀一百姓!”贼军放箭,把刘巡按剐后射死。

成都失陷后,四川大部分州、府、县应声而溃,很快皆为张献忠所占。当时,四川只有遵义(今属贵州),石柱(秦良玉部)以及黎州未下,其余皆非明地。当时,李自成已败归陕西,他试图派兵来攻,被张献忠打回陕西。至此,两只农民军不仅未再联手,反而公开而坚定地决裂。张献忠小胜后,得寸进尺,又猛攻李自成所据的汉中府,反被“大顺”军击败。但仅仅几十天过后,李自成便弃西安而逃,这样,张献忠的北面就暴露给清军。

张献忠在成都立稳后,建立“大西”国,称帝。他首先娶大学陈演之女(陈演本人在李自成离京时被处决)为皇后,自南门五里外架桥高十数丈,逾城直达蜀王府,遍植彩灯,夜望如长虹亘天,引着宫女彩娥及陈“皇后”入宫。仅仅玩了姑娘十天,张献忠生厌,一刀砍下陈“皇后”脑袋,派人杀尽她在成都的所有亲属,算是与“地主阶级”完全划清了界限。

好玩一样,张献忠还“开科取士”,共收取“进士”一百三十人。一夕之间,忽然变脸,把进士们尽杀之不留。其中,“

状元”张大受,华阳县人,年未三十,身长七尺,弓马娴熟。张献忠见此人仪表丰伟,气宇轩昂,服饰华美,一见大爱,以为奇才,立赐刀马金币十余种。数日之内,张大受每日入宫作陪,有时献诗,有时作文,有时丹青图画,张献忠不停赏赐他,共赐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美女十名。到了第五天早上,张献忠坐朝,传奏官禀报:“新状元入朝谢圣恩”。张献忠忽然变脸,自言自语道:“这驴养的!老子爱他的紧,一见他就满心欢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万一他日后生异心,岂不害了老子!来人,你们马上把他收拾了!”张献忠最常说的两个词,一个是“打发”,即杀本人;“收拾”,即杀净全家。其手下听命,马上把张大受绑起杀了,先前所赐美女家丁,一个不剩,皆立刻杀头。

当时,川中各地赴试生员还皆未离开,张献忠假称再试,尽诱其人于青羊宫,进一个杀一个,共杀约万人,士子们所携应试用的笔砚,一时间委积如丘。

杀尽文生后,老张佯称开武科。数千武举齐集校场,皆配发一匹劣马乘骑。忽然间,巨炮一响,金鼓齐鸣,贼军乘壁射箭,把武举们当成猎物,一一射死。侥幸未死的,堕于地上,被践踏成泥。

当“大西皇帝”的朝臣更惨。早晨上朝,张献忠打了喷嚏,感觉不爽,立即让兵士把三百多人牵出去杀了。有人劝说,他一笑:“文官还怕没人做吗?”

有时朝会,老张又会牵出数十巨硕的大獒下殿,只要獒犬嗅谁,谁就会立刻被牵出斩首,名为“天杀”。

“大西”建国,全无制度,数十万大军衣食所需,只靠抢劫和搜掠,没有任何赋税政策。但张献忠会铸钱,他下令把从王府和大户抢来的所有精钢及佛像熔毁,铸为“大顺通宝”。其钱肉色鲜亮,光润精致,颜色不减赤金。

对四川人凶,张献忠对川地的两个外国传教士却好得不得了。耶酥会传教士意大利人利类思、葡萄牙人安文思,由于上献红铜制作的地球仪和日冕等物,张献忠看着新奇,大喜之下,下令把二人尊养起来,日日带在身边当顾问。这二人有幸活着,日后在其日记中留下了不少张献忠残酷杀人的真实“客观”记载(国人一般总是不信自己人的记载,对外国人很相信)。

由于统治残暴,川地郡县人民纷纷反抗。当然,这与大环境很有关系,李自成败亡,南明正权建立,人心所向,皆痛恨张献忠贼寇,各地人民相继而起袭击伪官和贼兵。

大怒之下,张献忠下发“除城尽剿”的命令,派出军队到各地屠戮民众。穷乡僻壤,深崖峻谷,贼军无不搜及,得男人手足二百双者,授“把总”官,得女手足四百双者也授“把总”,按杀人数目依次升官。有一贼兵手壮,日杀数百人,立擢为都督。所以,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贼军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背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的军马也凶性十足。贼军不仅四处杀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杀一尽,称言不为后人留畜种。

在蜀王府,张献忠发现端礼门城楼上供祀一个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内实金玉。他询问蜀宫宦者,才知这是明初大将蓝玉的人皮。当时,朱元璋剥其皮后,全国巡回展示,自云南过蜀,由于当时的蜀王是蓝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来。

张献忠闻此,灵感大发,顿发剥皮之兴。他平日指令士兵剥人皮无数,掺以石灰,实以稻草,用竹竿标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两边,累累千百人,遥望犹如送葬纸人。其手人阻劝,说此种景象不吉利。张献忠很“虚心”接受意见,自己就新创“小剥皮”方法,即把活人两背的皮自背沟处分剥,揭至双肩,反披于肩头,手法细腻,鲜血淋漓,但不会伤筋动骨。然后,把这些被剥上身的活人赶出效外,严禁他们的亲人送饭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坟中苟延残喘,慢慢饿痛而死。此外,张献忠凌迟之刑,必割尽五百刀才能死,数不尽人死,依此法杀掌刑兵士。

巧杀之余,群杀之余,只要张献忠有军府衙门的地方,均人掌山积,千里横尸,腐臭盈空。成都城内的人手作为贼军的报功信物,势如假山,万叠千峰,蔚然壮观。明军曾缴获贼军一名“副总兵”的信札,他本自己注记他所砍下的手掌,就有一千七百多,即一人曾杀一千七百余人!由此推之,其他可知。

张献忠粗中有细,心思极其缜密。贼军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围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墙四进,边进边杀,务必一人不留。剿毕,扒草寻穴,细搜数日才能回去复命。如有此城漏网逃脱者在别的州城发现,搜剿此城的领兵官就会遭剥皮之刑。

杀人之外,贼军必尽焚庐舍。未尽残木,也要归拢成堆后烧成灰烬,士兵以矛挑清后盾清楚才敢离开。实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烧不了,就用丝绸等物浸满油裹之数层,举火烧之,最终崩坏才放心。

由于百姓中的小儿幼女不能计功,贼军听弃道帝,或衬马蹄,或抛空后以白刃接之以为笑乐。

张献忠之灭绝人性,无论亲疏。其本性好朋友欢宴,常与陕西老乡痛饮于王府之中,临行厚赠黄金珠宝。酒足饭饱后,陕西籍的友人们欢笑告退。张献忠事先伏壮士于路,把他们尽数斩杀,拿回所赠金银。接着,兵士们把“朋友”们首级盛于锦匣内洗净送回。有时张献忠独饮不乐,喊一声“唤好友来!”士兵们立刻把冰镇的人头摆放于巨大的宴桌上。老张本人持盏酌劝,亲切热情如对活人,并名之为“聚首欢宴”;张贼酷爱斩斫妇人小脚,置于花园叠累成峰。一日,他与爱妾酌饮欣赏,仰视香足堆,叹道:“方缺一足尖,置之会更好看。”其爱妾也有几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莲,笑言:“此足如何?”张献忠仔细持于手中细观,说“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抛于足堆之上。其爱妾哭嚎宛转于地,他复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头。其爱妾数十,依次被斩杀,或肢解为乐,或烹之为食,或脔之喂狗。他本人还有一数岁小儿,一晚忽怒,亲手毙之,虎狼之性如此。转至早晨,见小儿尸体横于席间,他又怒左右手下不劝解,立杀数百人。这大贼头最大的特点,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时常常饶人,一旦清醒就要见血才乐。

1645年秋,张献忠毁弃成都,尽杀城中居民。这一点,连“极左”时代的文献也不得不承认是实情,只是声称他“面对地主阶级疯狂反扑”使“阶级斗争扩大化”,这哪里扩大化,是绝杀化!成都居民数十万被驱于南门,见张献忠骑马而来,都跪地乞命,声称是良民顺民。张献忠狂性大起,纵马挥刀跳入人群中,发疯一样遍杀遍喊:“杀!杀!杀!”贼军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从成都临行前,张献忠下令,命令各营杀尽所掠妇女,上缴所有抢掠金银。

由于从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银太多带不走,张献忠发数千人为工匠,先掘锦江使之改道,然后在河床上凿洞,垫青石成穴,尽埋金宝银块于其中,大概有数千万两之巨。然后,他尽杀工人,让兵士再使锦江回流,财宝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为“锢金”。

行至顺庆,张献忠忽然下令,尽杀军中四川籍士兵十余万人,仅有都督刘世忠一营闻讯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军。

杀完川军后,张献忠嫌所带兵将有家属累赘,他本人以挑选水军为名,喝令全营兵士及家属从他面前经过受检。只要他一声“你!”挑中的人马上被集中。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顾;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最后,共挑出近四万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轰,毙死大半,然后纵兵斫杀,有数千杀不完者,驱入江中淹死。自己杀自己军队,也是张献忠“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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