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在上演法不容情、大义灭亲的同时,也上演了法不容众、大义灭臣。他上任后,立刻展开了打老虎三部曲。一是在处理小案时,突出一个“快”字。名案解析:朱亮祖案。
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开国大将朱亮祖受命出镇广东,朱是武将出身,斗大的字识不了一筐,他放纵军士胡作非为,欺压良善,搞得天怒人怨。本来像朱亮祖这样的人是没人敢管的,但偏偏碰上了一个性格耿直的县令道同,此人是蒙古族,以至孝闻名。道同执法严明,严惩地痞恶霸。
朱亮祖到广州后,很快与恶霸沆瀣一气,把广州搞得乌烟瘴气。番禺城中有一群流氓地痞,欺行霸市。有一天,道同布好眼线,一举将他们抓获,又从他们口中得知其为首者,一并抓来枷在大街上示众。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一些漏网之鱼找到朱亮祖,求他出面搭救。朱亮祖本身就是流氓,他对朱元璋的性格还是有所了解的,不敢把地方政府怎么样,就让人将道同召至府上,设酒食款待,席间委婉地请道同放人。
以道同的脾气,自然不同意,他历数了这些人的罪恶,然后对朱亮祖说:“大人以侯爵之尊,出镇南疆,应当抚慰百姓,除霸安民,不要受小人蛊惑。”一席话将朱亮祖弄得哑口无言。但一切都晚了,使者回来称,道同已死。朱元璋怎么想,都不大对劲儿,照常理推算,前道命令应当能够追回,他知道一定是朱亮祖从中作祟,便再次派人赴广东捉拿朱亮祖父子进京。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九月初三,朱亮祖父子被押到南京。朱元璋满脸怒气,朱亮祖双腿一软,就跪了下去,膝行向前,不住地以头撞地,请求宽恕。朱元璋怒火中烧,命武士对其进行鞭打。武士们早就从朱元璋的表情读出结果,于是,加重了鞭打力度,不一会儿,朱亮祖父子气绝身亡。在这件事上,朱元璋快刀斩乱麻的风格体现无疑。
二是在处理中案时,突出一个“狠”字。名案解析:空印案。
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过程可表述为:当时朝廷规定,户部(相当于今日的财政部)须每年审核各地方政府例行上报的财务报表,且要求非常严格,稍有不合,立即作废重报。于是,各地进京申报报表的财务人员为了少折腾,就便宜行事,在进京时携带多份盖好了本地公章的空白报表,以便在与户部反复核对数字后,即可重新填制。
而造成“空印”的原因是,当时的通信、交通工具还不发达,汽车、火车、飞机统统都没有。因此,远的省份来回一趟京城需要一二个月甚至数个月,且不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一旦报表数据有误或是稍有纰漏,又得“从头再来”。长此以往,各地财务部门苦不堪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就出了这个对各方都有利的“空印”招数,并为各方所默认接受。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头,朱元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知道了这件事后,认为这是个官员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的惊天大案。户部对地方政府报表的审核,是当时朝廷(朱皇帝)规定的制度。执行制度“没有任何借口”,必须无条件执行。制度执行中有困难、有弊端,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认定后方可“变通”,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否则即是违规,违规则必受惩罚。
为此,朱元璋震怒了,下令将全国十三个省、一百四十一个府、一千多个县的主印官(一把手)共一千三百多人(其中包括监督不力者),不论清贪良莠全部处死,副职以下官员打一百棍,充军流放。在这件事上,朱元璋铁腕整治的特点展现无疑。
三是在大案上,突出一个“准”字。名案解析:郭桓案。
事件起因: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财政部副部长)郭桓贪污,并检举其贪污行为如下:
第一条,挪公款。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是朱元璋最早的根据地,也就是“红色老区”。由于老区人民长期“无私支援”朱元璋的军队南征北战,为了回报这份恩德,朱元璋决定免除这些地方所有民田的夏税秋粮,官田则减半征收。但是,到了征税的时候,这些州县几十万官田的夏税秋粮,竟无一粒收缴上仓,全部被郭桓等人勾结地方官员,私自瓜分了。
第二条,吃回扣。户部本该收浙西地区的秋粮450万石,郭桓却只收了60万石粮食和80万锭银钞。这些银钞可以抵200万石粮食。剩下的190多万石粮食,就被郭桓伙同当地的官员私分了。第三条,乱收费。以郭桓为首的贪官污吏在征收皇粮国税时,巧立名目,扰民害民,收取的费用五花八门,多如牛毛,比如:车脚钱、水脚钱、口食钱、库子(即仓库保管员)钱、蒲篓钱、竹篓钱、沿江神佛钱(运输官粮的时候需要求神拜佛,以保佑官粮押运平安的钱)。
第四条,收红包。郭桓等人收受应天等地富户徐添庆等人的贿赂,私自免除他们的马草(战马所需的草料),将负担转嫁给已经交纳马草的安庆百姓。第五条,假充真。郭桓还搞纳粮入水、纳豆入水的勾当——每年都有一些奸诈的大户,伙同仓库官在豆、粮中拌水,以增加斤两。每间仓库容量不下一万余石,往往只因为一户刁民掺水,结果就导致官粮经湿热一蒸而全仓坏掉。
对于这个举报,引起了朱元璋的高度重视,他立即成立了以国家检察院副院长(右审刑)吴庸为组长的郭桓案专案组。专案组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后,很快向朱元璋汇报了调查结果:郭桓等人几年之内连贪污带盗卖再加上掺水毁掉的官粮,总共造成了2400万石粮食的损失,而这相当于当时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
朱元璋震怒之下,郭桓等主犯们的脑袋很快就搬了家。
与此同时,朱元璋采取铁血措施,还对他们的同党追查。结果在严格的追查之下,朱元璋发现,几乎所有六部的官员都成了郭桓的同犯。其中包括文化部部长(礼部尚书)赵瑁,司法部部长(刑部尚书)王惠迪,国防部副部长(兵部侍郎)王志,建设部副部长(工部侍郎)麦至德等部级高官显贵,下面的臭鱼烂虾小喽啰更是数不胜数。
古语云“法不责众”。但朱元璋先生不信这一套,他下令:该杀的都得杀!此案过后,中央各部里都只剩下寥寥可数的几个扫厕所的清洁工,部长差不多成了光杆司令。这种场景,在中国历史上是绝对空前绝后的。在这件事上,朱元璋“雷厉风行”的个性显现无遗。
总之,朱元璋当政31年,先后发起6次大规模肃贪,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成果辉煌。最后,不得不搞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新生事物”,就是贪官被判了死刑、流放,但还没有马上执行的,可继续留任办公,公务办完后再杀、再流放。堂堂衙门,竟出现了堂上犯人审犯人的奇观。
后来,文武百官上朝时有“两怕”:一怕朱元璋的玉带;二怕御史官的绯衣。朱元璋上朝时若将玉带高挂在胸前,上朝的百官便一块石头落了地,皇上今天情绪不错,没有什么大碍。若是朱元璋将玉带揿在肚皮下面,文武百官则个个噤若寒蝉,胆战心惊,因为这是朱元璋要下决心大开杀戒的预兆,当天准有大批官员掉脑袋。
而监察都御史上朝时要是穿上绯衣,便意味着在皇上面前要弹劾官员,指不定轮上谁倒霉。所以,文武百官上朝时格外留神“玉带”和“绯衣”这两件东西,只要有其中一件出现,上朝的官吏无不战战兢兢,心惊肉跳。
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到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朱元璋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极为危险的勾当。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当真印证了“伴君如伴虎”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