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司马迁遭受宫刑是自愿还是被逼的?

   2020-03-24 360常识网0
核心提示: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阉割,割除其外生殖器,有时候只割阴茎,有时候也破坏阴囊和睾丸。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唐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阉割,割除其外生殖器,有时候只割阴茎,有时候也破坏阴囊和睾丸。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唐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

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宫刑后,因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蚕室般的密室内,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愈合。

女性的宫刑称为幽闭,具体方法上目前无一致说法。有说是监禁,也有说用木棍敲击女性腹部以造成子宫下垂,而消除女性生育能力的。

宫刑于何时出现已是远不可稽,一般相传在远古的夏禹以前已出现,最初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尚书》中提到宫刑,为五刑中仅次于大辟(斩首)的刑罚。后来宫刑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至西周时已不限于风化案件。

到了战国时,孟氏之子劝秦王以仁义治国,即被秦王处以宫刑[1]。汉文帝时曾一度废除宫刑及其他肉刑,但至景帝时恢复,并规定某些死刑可以用宫刑代替。汉武帝时宫刑十分普遍,大臣往往因言得咎,而受此刑。自东汉开始,宫刑被用于处置谋反者的未成年家属,算是对他们的一种赦免。至隋文帝时,宫刑被废止于刑律之外,之后各代的刑律中亦再没有见到宫刑,直至明朝。

有人说,司马迁写《史记》,由于批评了汉武帝的穷兵黩武,所以惹恼了他,但是汉武帝又不能明里阻止,所以就用除死刑外最残酷的刑罚来惩罚他,打击他的精神和意志,打击他独立进行历史评判的价值追求。这是封建帝王的惯用术,不仅阉割肉体,而且阉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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