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高是不是太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赵高是太监这个传说,那么,我们都很想要知道赵高到底是不是太监,如果赵高是太监的话,那么赵高为什么又会有女儿呢,今天就为大家来简单的介绍一下赵高的生平,希望大家更多的了解一下历史上的这位著名太监赵高。
赵高是个太监这种说法,大概已经流行了上千年,但是,这绝对是个以讹传讹的错误。
这个错误来源于人们对《史记》中关于赵高两点记载的误读,一是赵高兄弟皆生于“隐宫”;二是赵高属于“宦人”,隶属于“宦籍”。
司马迁的记述没有错误,问题是后世的一些不学无术的家伙望文生义,不求甚解,硬是将“隐宫”误读为赵高兄弟都受过宫刑。因为受宫刑后要先在密闭的“蚕室”里呆一段日子,避免破伤风等并发症,于是乎,这些半吊子学者认为这意味着“隐”字,再和后面的“宫”字一联系,就得出了“隐宫”即是受宫刑的荒谬结论。
事实上在当时,“隐宫”既是指另外一种特殊的地方,类似于我国上一世纪曾经存在的劳改农场,同时,也代指劳改就业人员。这些人是身份低于一般平民,略高于奴隶的贱民。
《秦始皇本纪》记述修建阿房宫时役使“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就是说使用劳改就业人员和服刑囚犯七十余万人。
如果说隐宫就是宫刑,那麻烦了,制造数以十万计的太监,到哪里去找那么多专业阉人的净身医师呀?再说,以太监的身板能干得了那么重的活计吗?
《蒙恬列传》如是记载
“赵高者,诸赵疏远属也。赵高昆弟数人,皆生隐宫,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贱。”也就是说,赵高兄弟出生于隐宫,是因为他母亲犯了罪,后来成为劳改就业人员。
按照秦国的严苛法律,赵高兄弟一出生就被划为了另类,即劳改就业人员家属,也叫做“隐宫”,和太监毫无关系。
这可不是本人瞎说,有上世纪出土的《睡虎地云梦秦简》与《张家山汉简》所记载的秦代律令为证,并有好多学者对此进行过深入研究。
二十世纪著名秦史专家马非百先生根据《睡虎地云梦秦简》指出,“赵高兄弟皆生隐宫”的“隐宫”一词,是“隐官”的误写。再者说,“宫”与“官”在古代本就是通假字,只是不常见用而已。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载明
“司寇、隶臣妾无城旦、舂、鬼薪、白粲罪以上,而吏故为不直及失刑之,皆以为隐官。”
这里的“司寇”可不是官名,而是劳改犯的一种,因罪被判罚到边疆做保安,负责伺察缉拿贼寇,男犯人叫“司寇”,女犯人就叫“如司寇”,刑期二年。
“隶臣妾”可以解读为隶臣及其家属,隶臣也是劳改犯,负责在官府当杂役,属于编外公务员吧,这个罪名和司寇同一级别,刑期也应该是二年。
“城旦”、“舂”是同一级别的罪名,男犯人被罚修葺城池、女犯人被罚捣舂稻谷搞粮食加工,刑期为戴刑具的五年,不戴刑具的四年。
“鬼薪”、“白粲”,是同一级别的罪名,男犯人被罚为祠庙砍柴烧炭兼做其他杂役,女犯人被罚为祠庙或其他机构挑白米,刑期为三年。
“隐官”,即隐宫,咱前面说过相当于劳改就业人员。
好了,下面把这些词联系起来翻译一下这句话,就是说:对于刑期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劳改犯,倘若发现系司法人员对其判罚失于公正、有违法律规定的,一律转为劳改就业人员。
好了,“隐宫”的问题厘清了,下面再说“宦人”、“宦籍”。
“宦”是个会意字,其结构上为宅字头,下为臣字脚,两部分合起来的意思是宅中奴仆,亦可简称“宅奴”。谁的宅奴?当然是人的宅奴。因而,宦的本义就是为人奴仆。
《国语·越语》记载越王勾践“与范蠡入宦于吴。”其意就是说,勾践与范蠡到吴国去为吴王做奴仆。后来,“宦”逐渐引申变化为官、做官、学做官、太监等词义。
然而,秦汉时期的宦人(亦称宦者、宦官)可不是后世意义上的专指太监而言,而是在宫廷内任职的所有男性工作人员的统称,包括议郎(侍从顾问,负责参谋)、侍郎(侍从武官,负责护卫)、谒者(侍从文官,负责传达)等等。
关于这一点,《后汉书·宦者列传》记载得清清楚楚:“汉兴,仍袭秦制,置中常侍官。然亦引用士人,以参其选,皆银珰左貂,给事殿省。及高后称制,乃以张卿为大谒者,出入卧内,受宣诏命。文帝时,有赵谈、北宫伯子,颇见亲幸。至于孝武,亦爱李延年。帝数宴后庭,或潜游离馆,故请奏机事,多以宦人主之。”
这里所说的“士人”、“宦人”,如张卿、赵谈、北宫伯子、李延年等人当然不是太监,而是皇帝宠幸的内侍之臣。
到什么时候,宦人(宦者、宦官)才不用正常男人了?《后汉书·宦者列传》如是记载:“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他士。”也就是说,那是汉光武帝建立东汉以后的事情了。
“宦籍”更是跟太监不搭界,就是指记录官员名位的簿册文书。赵高隶属于宦籍,只不过说明他是正八景在人事部门在册的正式官员而已。再者说,赵高是有儿女的人,他的女婿阎乐任咸阳令,曾经参与望夷宫政变。如果他是太监,生得出女儿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