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王朝是最后一个由汉人建立的封建王朝,也是一个由草根皇帝建立起来的王朝,所以有着区别于其他王朝的很多特点,在性情上的表现尤为鲜明,也让这段历史变得更加起伏跌宕。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风貌各方面都值得人们深深回味,本书作者站在人性角度,截取历史长河片段,描摹朝代风貌,激起明史烟尘,描绘出一个时代的波澜壮阔。
刑部主事茹太素有一次上奏稿,写得很长,洋洋洒洒有一万多字。朱元璋让内侍一连念了三遍,最后发现其中有用的不过五百来字,其他全是一些歌功颂德、溜须拍马的废话。朱元璋叹了一口气,说:“朕之所以要广开言路,是想得到那些切中要害、有益于国家的话。这些虚浮华丽的语句,只会扰乱视听罢了。”于是让中官挑选那些文字简练、且能一针见血的疏稿出来,归纳出一种固定的建言格式,然后颁示中外,要求以后凡有建言,都要按照这种格式书写,只需把中肯的意见列出来就行了,不许没话找话地无病呻吟。
明初,朱元璋制定了严禁官吏下乡扰民的政策,并允许乡民捉拿扰民的官吏。在这方面,常熟县农民陈寿六,因为实绩特别突出,受到了朱元璋的大力表彰,还被写在了《大诰续编》里。陈寿六与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三人,捆绑了民怨极大的县吏顾英,然后押送首都告御状。朱元璋表彰陈寿六能干,赏赐了他20锭银子,免除他三年的杂役,其余二人各赏两件衣服。为了防止有人打击报复,朱元璋专门谕令地方:“若有敢于无事生非扰害陈寿六的,或敢于捏造罪名诬陷陈寿六的,一律杀无赦。”简直给了陈寿六一道免死金牌。
朱元璋称帝后,开始在全国进行改革。他要求每一个乡村,都要建立“旌善亭”和“申明亭”。旌善亭是用来表彰良民,以及那些值得称道的善行义举,届时,这些人的名字和事迹会被记刻在亭中,以此激励人心之善;申明亭是处理村中纠纷的场所,凡是涉及婚姻、财产、争占、失火、盗窃、骂人、斗殴、钱债、赌博,以及擅摘田园瓜果、六畜践踏禾稼、亵渎神明等与民相关的事宜,都要在这里予以仲裁,由村里推举的那些德高望重的长者主持。在申明亭审理、仲裁的过程中,长者可酌情使用竹批荆条等器具抽打案犯,但不许私设牢狱监禁。审问时间也只能在白天,晚上必须放回,第二天可接着再审。那些行为不检点的人的名字及其所做的坏事,也将被记刻在亭中,以示警戒。
朱元璋消灭张士诚后,曾将一大批苏州富民迁徙到他的老家凤阳。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在凤阳兴建中都皇城后,又于洪武七年(1374年)再次下令,将14万江南富户迁到凤阳,以填实帝国的中都。这些富户被强制迁徙时,要求只能带走金银细软,其原有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则被收归官有。还规定,这些富户迁徙后,不准随便离开凤阳。从此,这些人为了回江南探亲扫墓,只好化装成乞丐,以逃荒要饭的名义,偷偷溜回江南各地,从而形成一支奇特的乞丐大军。朱元璋还数次下旨,迁移全国各地的富户填充帝国的首都南京。朱元璋的强制移民政策,一直持续到永乐年间,累计涉及人口一百万。
朱元璋非常痛恨贪官,他亲自制定并颁布了《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等法律条文,共计236条,其中有关惩治贪官污吏的条款,就有150条之多。而且这些条款规定极其严厉,全是诸如凌迟、剥皮、枭首、夷族等重刑。由于刑罚过于严酷,官员们不是被罢黜就是被杀头,很少有人能做到自然退休,以至于有些地方的衙门竟无人办公。鉴于此,朱元璋突发奇想,让那些犯了罪的官员,戴着镣铐继续留任。洪武年间,在各级府衙中,这种戴罪办事的人,一度达到328人之多。于是,在大明帝国的官场上,便出现了这样一道罕见的风景:坐在公堂之上的御史,问案时铁面无情,而他脚上却戴着镣铐,因为他本人早已被判了死刑,只是还没到处决的时间。
朱元璋深知官僚队伍的管理之难,为了彻底扭转元朝末年以来官场混乱的不良风气,朱元璋称帝之初,便开始着手建立对官吏的监察、考核制度。他不断派大臣到各地方考察吏治,还亲自宴请那些到京朝觐述职的官员,并根据他们的表现,给以褒奖或劝惩。经过一番调查研究,朱元璋亲手编订了《诸司职掌》、《责任条例》、《到任须知》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级官员的职责、责任和禁令。他还下旨将《责任条例》刻版印刷,在全国广泛张贴宣传,要求官员吏员们严格遵守。通过不懈的努力,到洪武末年,明朝逐渐制定出了一整套的官吏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