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朝末代太监小德张回忆:当年,慈禧太后一天的生活费是四万两白银。这四万两生活费,折算到海军装备上,也就是说,慈禧太后半个月的生活费,就能买一艘吉野级的巡洋舰、两个月的生活费,就能买一艘超级主力战舰,而一年的生活费,则可以装备一支当时排名在全球前六七位的海军舰队。
慈禧的奢侈豪华自不待说,可是,一天这么多的生活费,她能用得完吗?如果用不完的话,那又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其实:据康有为的调查,清朝宫廷中的所有开销,都是三七开的,也就是说:在所报销的费用中,其中的三成,才是实际发生费用,而剩下的七成,都是各级经手人的分成,这是宫中的成规。
而且,就是那三成的实际费用,是不是真的就是实际发生数,都很难说。比方说:有一次,慈禧在颐和园中邀请那些王公大臣们来看戏,因为担心露天演出时下雨,就吩咐去搭个凉棚。就是这么个简单的凉棚,就花掉了30万两银子,按照三七开的原则,这个凉棚的实际发生费用是9万两,这至于吗!这么看,宫中的花钱,还真是个无底洞。
所以,溥仪在他的回忆录中回忆说:他在五岁时,一个月吃掉的猪肉是810斤、吃掉的鸡是240只,这么看,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慈禧一天的生活费,有四万两之多了。
无独有偶,当年,左宗棠从新疆打了胜仗,回到北京,等着慈禧和光绪接见时,负责安排接见的太监居然找这位大功臣要“关节费”300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