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皇帝,对于反抗者与被征服的异国、异族的屠杀,向来是极其残酷的。这种屠杀,往往不限于失败的反抗者和被征服的异国、异族的首领、官员与军队,而是随心所欲地扩大范围,因此每一场战争中,就会有成千上万的无辜百姓被杀。记载皇帝的军队对无辜百姓野蛮屠杀的文字,虽时隔千百年,读来仍血腥四溢,令人惊惧。
自远古时代起,诸侯之间的攻伐、强国对弱国的吞并、皇室之间争夺帝位、外族的入侵、不同规模的农民暴动……几乎每个朝代都有频繁的战争。而消灭敌对方的军事力量、占领对方的城市土地,则是取得战争胜利的决定因素。在交战双方的军队拼死搏杀、攻城略地的同时,必然祸及无辜的百姓。而在古代农耕社会,敌对双方处于长期的战争对峙时,一方面通过战争手段获得敌方的人口和土地,另一方面又需要毫不留情地消灭敌方的青壮男子,以彻底地摧毁对手的战争潜力。比如战国时期,胜利者对失败者所采取的办法,通常是“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屠杀百姓,被征服者作为一种削弱敌对国力量的必要措施。
上古时代的百姓在战争中如何惨遭屠戮,缺乏文字记载,到了战国与秦汉时期,开始有了屠杀百姓的记录。《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说:秦国是一个摒弃礼仪、靠献上敌方首级立功的国家。谯周在《集解》中解释说:秦国采纳商鞅的建议,将爵位制定为二十个等级,按照军士在战斗中斩获敌人的头颅多少授爵。因此,秦军每次战斗获胜后,便将占领地的百姓不分男女老幼,统统杀死。因杀人有功而受赏的数以万计。天下人都称秦国是靠献首级立功的国家,都因此而憎恨它。
秦国在吞并六国的战争中,究竟屠杀了六国多少百姓,史无可考,而被斩首的战败国的将士,史籍中却有一些记载。《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载:秦国大将白起率军在伊阙击败韩魏联军,斩获首级24万,占领五座城池;率军进攻魏国时,俘虏魏国三员大将,斩首13万;与赵国大将贾偃交战获胜后,将对方的2万俘虏投入黄河。进攻韩国陉城,又斩首5万。与赵军长平一役,将俘虏40万人全部活埋。此役前后被斩首与活埋的赵军共45万余人。根据司马迁的这一记述,秦国仅由白起率领的军队,就斩首近90万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