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人分离,男入“男馆”,女入“女馆”,还要上交所有财产,夫妻不得团聚,父母子女不能相见……这就是太平天国统治下南京人的真实生活。
南京百姓称太平天国军为发匪。发匪刚入城时,谎称绝不杀人。只要百姓们向他们供献物品,他们会发给贡单,然后互不相扰。于是,百姓们就信以为真了,争着向发匪供献银、米、牲畜、菜蔬等,以求得贡单,贴在家门上,以保家人平安。不想,发匪看见谁家门上贴着贡单,反而进去搜索,因为这是乘其不备,相信这些百姓家里私藏着更多的物品。开始,他们还不敢挨家挨户地搜索,因为怕里面有官兵埋伏,只是在路上遇到人先铐起来再说。过了几天,发匪贴出告示,命令人们进行正常贸易,不想店铺百货几乎都被掠空了,没有人响应。而后,又以查人为名,挨家挨户地搜括,命令壮男子听其驱使。哪家有私藏金银者,立即处以重刑。把妇女们都赶出家门,有的怀抱婴儿,背着行李,仓皇在道路上,惨不可言。这些妇女有的自投江河,有的投子女于河。到了晚上,则露宿檐下。等到“女馆”成立后,女子全部进入“女馆”。
发匪对待那些强令在男馆与女馆生活的人们如同犬马。女人们每天都做着削竹签、担砖、挖沟、驼米稻、割麦豆秋禾等工作。发匪还令妇女们将裹成的小脚脱出缠足布。管理女馆的女百长在四更天就催促众妇女起床工作。女官出行时,也有伞、锣等物随行。在如此严苛的管理下,很难讲南京人民真正拥护“发匪”。扬州城内的发匪由于缺粮,就杀死老弱之人作为军粮。
为了在意识形态上取得一致,发匪强迫人民改信“上帝教”。发匪传令,凡读书识字者都必须去诏书馆候命,否则就斩首,知情不报者同罪。发匪让人们在黄纸上写下誓语,礼拜,每天睡起及饮食前必须要默念“小子某同众小子跪在地下,敬谢天父上主皇上帝老亲爷爷”等语。社稷、宗庙、寺观都被发匪当物妖物,全部毁除。与这些东西有关的文字当然也是“妖”了,一定要毁坏而后快。于是,清朝的官兵被称为“妖头”、“妖兵”,从发匪中逃出的人则被称为“变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