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三,本名沈富,字仲荣,元未明初的商人、江南首富。明朝初年称巨富为“万户”,姓后加“万”,是当时对富人表示敬意的一种习惯称法。又,当时人分五等,曰:“奇、畸、郎、官、秀。”奇最低,秀最高。称“秀”的人家产须在万贯以上,沈氏排行第三,家有亿万资产,故称以沈万三秀或沈万三。
沈万三之所以能富可敌国,靠的是做海外贸易,把茶叶、瓷器、丝绸等中华物产贩卖到南洋以获得巨额利益。
孔迩在《云焦馆纪谈》中写道,沈万三为海商,来往于江浙、南洋各地辗转贸易,获金数以百万,由此成为巨富。除了做海外贸易,沈万三还有良田数千顷,所以理所当然的也是售粮大户。
沈万三这样让人咋舌的财富让“布衣天子”的朱元璋很是在意,以至于招来杀身之祸,家破人亡。他到底富到什么程度,历史上留下了许多有趣的传说。
据《留青日札》记载,当朱元璋打下江浙后,沈万三与其弟万四(沈贵)在两浙豪富中首先输粮万担,献白金五千两,以佐用度,“太祖军食,多取资焉”。但是贪得无厌的朱元璋却要“务罄其所有金”,想方设法来消耗他的家财。
明洪武六年(1373)前后,沈万三出资修筑了十多里的城墙后,朱元璋封了沈万三的两个儿子为官。也不知是为了报答皇帝的恩情还是再次展示自己的财富。沈万三竟然向朱皇帝提出由自己出资劳军。
这样的建议极大刺激了皇帝的自尊心,由此引出了下面的对话:朱元璋说:“朕有百万军,汝能遍济之乎?沈万三说:每一军犒金一两。朱元璋说:此虽汝至意,不须汝也!”
沈万三处于事业巅峰时,他的弟弟沈贵(万四)已看到危机,曾写诗劝他说:“锦衣玉食非为福,檀板金樽亦可休。何事百年长久计,瓦罐载酒木绵花。”要他低调做人,从事耕织,但沈万三没有听从他弟弟的话,终于招来了灭顶之灾。
随后沈万三就被充军发配云南并死在那里(寿八十多岁)。而沈氏一家的厄运才刚刚开始,在“胡惟庸案”中,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被牵连其中并被处斩。
洪武十九年,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至、沈庄又因田赋而坐牢,并在不久后死在牢里。洪武三十一年,因沈万三的女婿顾学文牵连进了“蓝玉案”,沈氏一族八十多口被满门抄斩。这个曾经富可敌国的江南第一大族从此也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