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悟净是唐僧在流沙河收的徒弟。本是天庭中的卷帘大将,失手打碎琉璃盏被贬下凡,盘踞在流沙河,吃人为业。成为唐僧徒弟之后与师傅、师兄孙悟空、猪八戒以及白龙马一起赴西天取经,经九九八十一难后,功德圆满。
一般人想到沙和尚脖项上挂的都会以为是佛念珠,然而沙僧脖颈上起初戴的并不是什么念珠,而是用九颗人头骷髅穿起来的项链。
沙僧在西游记中最开始的形象是手握月牙铲、项挂骷髅,尤其正中间那具骷髅被刻意加大、突出。吴承恩为什么要给沙僧设计这样一个可怕的道具呢?
有学家认为沙僧皈依前项下的骷髅是他吃人的见证,也是他炫耀战功的一种方式。小说第八回,沙和尚被观音菩萨降伏,情愿皈依正果,主动讲道:“我在此间吃人无数,向来有几次取经人来,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头,抛落流沙,竟沉水底。这个水,鹅毛也不能浮。惟有九个取经人的骷髅,浮在水面,再不能沉。我以为异物,将索儿穿在一处,闲时拿来玩耍。”
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的说法,沙僧的原型深沙脖子上那串骷髅是三藏法师的前身,据说唐僧曾两度被深沙神吃掉。在元人《西游记》杂剧中,深沙已变成沙和尚,他脖项上挂着九个骷髅头,据说唐僧“九世为僧”,被沙和尚“吃他九遭”。如此说来,将骷髅头挂在项上原本并不是菩萨的发明,而是沙僧炫耀战功的资本。
这种用人头骨来炫耀战功的方式其实源于古代原始部落。据人类学家的研究,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普遍存在猎首、食人并以人的头骨做装饰的习俗。在非洲原始部族中,战俘往往被吃掉,而头骨则成为被炫耀的战利品。
一个敌人被杀,就砍下头,用藤索穿入下颚骨携回家中。人头被悬挂在房屋的正柱上作装饰,犹如“一束束葡萄,或一串串葱头”。
猎头习俗,往往和头颅崇拜相联系。我国史前时代也有猎头习俗。《山海经》中的刑天,就是一位被砍了头的英雄。根据史书记载,直到汉代,还保留着以斩获敌人首级的多少作为军人论功行赏的凭据的制度。蔡琰《悲愤诗》中“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的诗句,是北方少数民族以人头炫耀战功的真实记录。
吴承恩的骷髅项链描写,并非闲来之笔,其实有着很深的佛教渊源。
在《西游记》第二十二回,沙僧皈依之后,遵照菩萨的指令,取下脖子上挂的九个骷髅,用绳子一穿,又把观音菩萨的红葫芦拴在当中,放在河里,骷髅和红葫芦立刻变成一只小船,将唐僧等人载过。到了岸上,木叉行者收起了红葫芦,那些骷髅立刻化成九股阴风,一会儿就不见了。流沙河是鹅毛都俘不起来的弱水,为何那些骷髅和观音的菩萨的葫芦一起,就能成为渡水的宝筏?
康保成说,沙和尚项上的骷髅,不是普通的骷髅,它本是得道高僧(唐僧)的头骨。在佛教密宗中,金刚、明王、护法神等神佛造像大都有骷髅装饰品,有的戴骷髅冠,有的身戴骷髅璎珞(项链)。例如,怖畏金刚身佩50颗鲜人头,遍体挂人骨珠串。据说佩戴人骨、骷髅一方面象征世事无常,另一方面象征战胜恶魔和死亡。
藏密中骷髅装饰来自印度。八世纪时,莲花生大师所创立的西藏金刚舞(即羌姆),最初就带有印度密宗仪式的显着特点。在印度佛教那里,一般人的骷髅与得道高僧的骷髅价值完全不同。《大唐三藏取经诗话》和元杂剧《西游记》都说沙和尚项上的骷髅是唐僧的前身。这唐僧可不是一般的和尚,而是佛祖如来弟子金蝉子转世、十世修行的罗汉,吃他一块肉便可长生不老。既然唐僧浑身上下都是宝,将他前身的头骨摆成九宫形状,再加上菩萨的宝葫芦居中,得以顺利渡过弱水便不难理解。
沙和尚原本一直戴骷髅项链,只是到了元代,骷髅项链才逐渐变成了一串念珠。
据佛典记载,深沙与俘丘本是两个恶鬼的名字,到唐朝时合而为一,成为佛教密宗的护法神了。公元839年,日本和尚常晓将中土的深沙神王像带到了日本。他带去的深沙神像就身挂骷髅装饰品。
其实,从中唐到宋,内地的深沙神信仰十分兴盛,这从一些禅宗语录中也看得出来。到了元代初,随着统治者对密宗的信奉,一种戴骷髅头表演的十六天魔舞也在宫廷中演出,但很快受到禁止。据《元史·顺帝纪》记载,到至正十四年(1354年),十六天魔舞仍在宫廷中演出,但四天王与骷髅头装饰都没有了,表演者变成了十六名妙龄宫女。可以推测,至元时之所以禁演十六天魔,很可能是由于骷髅头装饰的缘故。
随着朝代更迭,文明的进步,开始更多的人讨厌骷髅装饰,不喜欢一个已经皈依正果的僧人始终挂着令人恐怖的死人头骨装饰品了。所以沙和尚脖子上的骷髅头也就顺应潮流变成了念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