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是秦桧的小姨子,在历史上李清照和秦桧的亲戚关系是有史料可稽的。
北宋有一个宰相,名叫王珪。他的孙女王氏(史书无名),嫁给秦桧。有关王氏的史料很少,但她显然是个河东狮吼式的女子。秦桧后来入相,虽然势焰熏天,不可一世,但在王氏的雌威面前,却只能伏低做小。王氏不生育子女,影响到秦桧传种接代,这在古代当然是了不得的事。秦桧仅与女婢生下一子,王氏却将此母子轰出家门。后来有人向秦桧建议,把庶子林一飞复归秦姓。虽然对秦桧来说,这是至关重要而迫切的头等大事,但王氏却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
王氏一力维护养子秦熺的地位,秦熺与秦桧无半点血缘关系,却是王氏亲兄的庶子。秦桧尽管讨厌秦熺,而林一飞竟不能复姓,使秦桧死不瞑目。
这个王氏是王仲山之女,而王仲山的长姐则嫁给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所以李清照大致是王氏的表姐妹。
李清照虽是秦桧的亲戚,但至少有两件事表明双方的关系很不好。
一是李清照离婚。她改嫁而离婚的事应无疑问,关键是宋代不像明、清时,人们并未将女子,特别是寡妇改嫁,作为一件失节丢人的事。例如文天祥著文坦白亲祖母梁氏改嫁,并无羞愧感,梁氏死后,还为她守孝。宋人有关李清照改嫁的一些记载,决无造谣中伤之意,说她改嫁不可能起毁谤的作用。李清照对后夫忍无可忍,在起诉到判案期间,她必然会拜托亲故。
从李清照方面的亲戚而论,权位最高而关系较近的,自然是时任右相的秦桧。但是,她所投靠,并确实为她出力帮忙的亲戚,是时任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的綦崇礼。綦崇礼与李清照的亲戚关系却是远而又远,并且是秦桧的政敌,在秦桧的罢相制词中使用的责词颇为严厉,因此与秦桧结成深怨。
二是李清照在一次端午节给皇宫写帖子词,却遭秦桧之兄秦梓从中使坏。
中国成语“结党营私”是有深刻的科学内涵的,盖不结党就不足以营私。按照中国专制传统的惯例,当秦桧权势炙手可热之际,凡沾亲带故者,特别是王氏方面的亲故,一律飞黄腾达,窃据要津。一人得道,岂止鸡犬升天,甚至连鸡虱和狗蚤也可遨游云霄。但李清照显然不是一个因亲戚关系而受惠者。李清照“欲将血泪寄山河”,“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爱国情怀,当与秦桧残害忠良,屈辱苟安于半壁江山的言行相凿枘,成为双方交恶的根本因素。
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详细叙述其夫妻节衣缩食换取的收藏之富,与“得之难而失之易”之过程和悲恸,却无片言只语涉及医官王继先低价强购她家收藏的事。
中国人一般不会不知道遗臭万年的秦桧,但即使是研究宋史的史学家,一般也不知道王继先。宋高宗是十分荒淫的皇帝,他在扬州白昼淫乐,却受到了好色的惩罚,当金军突击扬州时受了惊吓,丧失生育能力。医官王继先能为他合壮阳药,就受到特别的恩宠,虽然官位最终不过正四品,却形成一股甚至与秦桧相颉颃的恶势力。
韩世忠部将王胜受另一大将张俊迫害,韩世忠为王继先设宴,命他出见,拜王继先为干爹。王胜很快就出任镇江府都统制(相当于今大军区司令)。秦桧独相,视执政(相当于今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如奴隶,任意颐指气使,却必须巴结王继先。他特别叫妻子王氏,即李清照的表姐妹,与王继先认干亲。宋高宗曾失言:“桧,国之司命;继先,朕之司命。”
王继先垂涎于赵明诚家的收藏,赵明诚逝世,尸骨未寒,王继先即出面欺压他的未亡人,愿出黄金三百两,收购李清照的收藏。宋代与明清时不同,金银作为流通手段,须与铜钱折价。三百两黄金约折合钱九千贯,九千贯钱当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却仍是低价强购无疑。李清照通过亲戚谢克家出面,上奏论诉。但是,在宋高宗的偏袒下,李清照与王继先的官司,却以李清照的败诉告终。
李清照所以没有在《金石录后序》中提及此事,当然是畏惧王继先的恶势力。据李清照自述,在赵明诚死后,她本人也“大病,仅存喘息”,王继先的趁火打劫,当然是对她起着雪上加霜的作用,但李清照居然坚韧地、奇迹般地活下来。她在《金石录后序》中如泣如诉般的叙述,实际上也应理解为对王继先的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