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上梁山前,是宋朝郓城县的一个小吏,称为“押司”。官位不高的宋江之所以能够在“山东、河北闻名”,并且被人们称之为能救万物的“及时雨”,是因为他“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金如土。人向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周人之急,扶人之困。”
在《水浒传》中,被宋江资助过、接济过、行贿过的不下十人次。比如阎婆惜的父亲阎公死的时候,宋江施舍了一口棺材并十两银子。在柴进的庄上巧遇武松后,宋江又是请酒,又是拿出银两为武松添置衣物,临别时还以十两银子相送。赵能、赵得两位都头到宋江老家捉拿宋江时,宋江拿出二十两花银,把来送与两位都头做好看钱。江州城宋江初会李逵时,也正是的十两银子相送。在浔阳江边的琵琶亭,宋江拿出二十两银子,接济了落难在此靠卖唱为生的玉莲一家三口。揭阳镇上,看到薛永使枪买药,没有一个人肯施舍后,宋江不但一伸手就赏给薛永五两大银,还说道:“量这些东西,值得几多。”好大的口气。后来临别前又给了薛永一二十两银子。刺配到江州后,宋江深知牢城的黑暗,一到江州立马传公人到酒店喝酒,又拿出五两银子送与公人。
接着宋江还是以钱开道,请差拔时送上十两银子,请管营时加倍送上银子。尤其是做了抄写员以后,宋江更是大把大把的花钱,不是请差拔管营喝酒,就是常常送礼物给管营等人,所以“满营里没一个不喜欢他”的。等等。宋江的出手确实大方,可以说是“挥金如土”都不皱眉头。
灰色收入:《历代官职沿革·宋朝(下)》中记载,宋朝的吏主要是经手征收税赋或者处理狱讼,“他们上下经手,经常敲诈勒索”,“是统治集团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身为一名小吏的宋江,“吏道纯熟”,在“上下经手”中所得的“好处费”,应该是有的。但是由于押司官小身微,所得到的好处不会很多,应该多是些“蝇头小利”,想通过这种手段获取大量的金银,似乎也不太现实。
在以上五种挣钱方式被一一排除后,笔者对宋江的银子来路问题不得不往更深处和更坏处推想,那就是宋江肯定有不少的“黑色收入”。“黑色收入”,就是黑钱、脏钱,说白了就是贪赃枉法,以权谋私。那么,这些钱是谁送给宋江的呢?笔者认为只能是宋江的那些所谓的“心腹兄弟”,比如晁盖之类的黑道兄弟。宋江对弟兄们、朋友们表面上是很够“义气”的,但是中国的“义”字,自古以来就带着模糊性、狭隘性和原则不强性。孟子曰:“舍生而取义者也”,“义”是什么?他没有说清。墨子倒直言不讳:“义,利也!”也就是说,“义”字带有浓厚的金钱酒肉气息。从那次给晁盖“通风报信”的沉稳心态和娴熟伎俩来看,宋江做这种事情非常的轻车熟路、游刃有余,是很有经验的,很有手段的,显然这类事情宋江平日就没有少干,而晁盖只是其中的一个。
那些因为犯了事却被他“周全”过性命的人,事后风平浪静时,按照惯例少不了要表示一下“意思”,送些金银给宋江,感谢救命之恩,难怪晁盖逃脱官府追拿上山后,一出手就要送给宋江“一百两金子”表示感谢。这些金银应该是宋江平日接济别人时大把花销的主要来源。但是这些银子对身为“小公务员”的宋江来说,毕竟是“烫手的山芋”,他既不敢孝敬给家风甚严的父亲,也不敢设“小金库”,万一被纪检部门查出“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岂不说不清楚,自讨苦吃。高明的宋江是不会犯这种低级愚蠢的错误的,他干脆把这些“取之于匪”的银子大把的“用之于民”,既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又能博得好名声,赢得好口碑,岂不两全其美。
由此可见,宋江上梁山之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危险人物,他一面在县衙当差办案,一面又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一面从贼人那里捞取钱财,一面又救济别人赚口碑,是一个标准的“执法犯法”者。如果说晁盖是一个黑社会老大,那么宋江就是黑社会老大的老大,一个与江湖黑道联系密切的官吏,一个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并且收取黑钱、脏钱、不义之财的社会败类。宋江的钱,大部分都不太干净!难怪深知宋江“底细”的阎婆惜临死前还骂他“公人见钱,如蝇见血”、“做公的人,那么猫儿不吃腥”,这就为宋江收取“不义之财”做了强有力的诠释。王婆在宋江杀了阎婆惜以后骂他的那句“黑三郎”,似乎就有些“黑三狼”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