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中兴名臣之一曾国藩是位什么样的清官?

   2020-03-02 360常识网0
核心提示: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备受人们关注的风云人物。他作为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以并不超绝的资质,“文能应试,武能杀人”,后来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被誉为“中兴第一名臣”。那么在腐败成风的晚清,他又是什么样的清官类型呢?我们从曾国藩生活状况来揭

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备受人们关注的风云人物。他作为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以并不超绝的资质,“文能应试,武能杀人”,后来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被誉为“中兴第一名臣”。那么在腐败成风的晚清,他又是什么样的清官类型呢?

我们从曾国藩生活状况来揭开他是否清廉的神秘面纱。先说曾国藩在做京官时的经济状况。道光二十年,曾国藩中了进士,被皇帝授予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的官职,这相当于今天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的处级研究员,经常要见各部的长官,有时候还要见皇上,经常给国家起草一些文章。但他的经济状况可以用一个字概括——穷。比如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仆人陈升发生了一场冲突。因为穷困拮据而脾气又大,曾国藩早已被陈升看不起,在这场口角冲突后,陈升卷铺盖另寻高枝去了。这件事使曾国藩颇受刺激,还写下了一道《傲奴》诗:“??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意思说,手里没钱,仆人都瞧不起自己,一个仆人比自己都傲慢。

另一件例证更有说服力。曾国藩为人重感情,对亲戚关系十分重视,稍有余力,必加周济。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国藩进京为官前,曾专门去看望几位母舅。当时他的大舅已年过花甲,却“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的生活。曾国藩不觉“为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时,向他预约工作说:“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长沙,临别握着曾国藩的手说:“明年我亲自送外甥媳妇(曾国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国藩享两天福。曾国藩说:“京城苦,舅勿来。”南五舅说:“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当官的地方呆两天。”说话间已然泣下。曾国藩进京为官,使得所有亲戚对他寄予厚望,认为天子脚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们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国藩当官已好几年,却没有余力周济他们。五年后江永燕贫病而死,没沾到外甥一点光。大舅依然没有房住,南五舅也没能到北京享福。

为什么曾国藩这么穷呢?这就因为清朝的低薪制。用清代的一两白银能够买多少大米来进行换算,大概一两白银相当于今天的200元人民币,曾国藩一年的工资大概相当于现在24000元人民币。这个钱如果对今天的一个京漂来讲都是非常困难的,何况曾国藩拖家带口。当时一个京官的支出是多少呢?在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全年花了458两1钱9分白银,财政赤字是333两5钱4分。

咸丰十年(1860年),曾国藩当上了两江总督。此时曾国藩的收入是多少呢?155两,和他做京官时期差不多。但这仅仅是一个名义上的工资。清代总督和巡抚最主要的收入是规费,用通俗的话讲就是灰色收入。总督级的官员,规费的平均年收入是18万两,相当于3600万元。如果曾国藩的收入真的这么多的话,他可以是全大清帝国数一数二的高收入者。收入能够有如此天翻地覆的提升,曾国藩的生活水平提升了多少呢?

曾国藩的生活水平确实和做京官时有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不是提高了,而是降低了。首先在穿衣方面:曾国藩在总督时期,不仅是穿衣朴素,而且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洋枪队的首领戈登,在同治二年到安庆和曾国藩有一次见面,戈登的随员写了一本回忆录,提到了这次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堂堂两江总督,衣服陈旧、打皱,还有斑斑的油渍,就是吃饭的时候不小心落的油渍。当然,曾总督穿着朴素,也印证了他不摆官架子。其次是他给总督府女眷的规定可见端倪:因为曾国藩不允许在总督府内雇佣太多的仆人,人手不够用,曾国藩要求自己的女眷自力更生,自己动手做家务活。同治七年,曾国藩给女儿、儿媳妇定了一个工作日程表。每天早饭之后要做小菜、做点心、做酒浆,叫食事。上午纺花或织麻,叫衣事。中饭之后做刺绣之类的细工。晚上还要做鞋,这是粗工。所以总督府的女眷从早上睁开眼到晚上休息,几乎歇不了。如此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在大清王朝肯定找不到第二家。当时每天晚上,在南京的总督府里,曾国藩在一边秉烛批阅公事,他的女眷在一边点灯织布,应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非常动人的画面,更是曾国藩的清廉佐证。

与此同时,曾国藩也有不光彩的一面。为报销军费给回扣。清代各部书吏都有不匪的灰色收入,甚至吏比官富。据《李鸿章全集》载:曾国藩、李鸿章委托关系跟户部书吏勾通,书吏的胃口很大,要求给一厘三毫的回扣(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40万两,相当于现下人民币8000万元。当然,曾、李二人也并非等闲之辈,皇帝和慈禧太后都要对他们二位理让三分,书吏自然也给面子,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回扣8万银子(人民币1600万元)了事。

曾国藩在官场上最大的一笔应酬发生在同治七年(1868年),因为这一年他从两江总督调任到直隶总督,他到北京去陛见慈禧太后和皇帝。出京的时候,按照当时官场的惯例,要给在京的官员送笔别敬,也就是分手礼。花了14000两白银,他觉得还不是很丰厚,和别人相比,钱数还不是很多。曾国藩也大吃大喝,在同治十年(1871年),曾国藩有一次到苏州去检查工作,他每天大部分的日程是请客吃饭。到临走前,他也摆了两桌请苏州的官员。这种做派和晚清的任何一个官员的做派都是一样。同时曾国藩晚年也要给在京的京官送冰敬、炭敬,总数达几千两白银。

总体来说,堪称晚清完人的曾国藩并非完人,他的清官形象也有污点。但在腐败成风的清代官场大环境下,他清廉得问心无愧,最起码没有把钱纳入自己的私囊。从另一方面看,他的“清廉”和中国传统历史上的清官有区别。其实,历史上像海瑞这样清可见底的清官屈指可数,更像是百姓一厢情愿的“木偶”。曾国藩曾说“尤不愿得清官之名”,就是说他不想让别人认为自己是一个清官。他遵循官场的明规则和潜规则的做法,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他自己和官场的冲突,有利于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为社会办一些大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说,曾国藩这种内清外浊、内方外圆的清廉更显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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