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书名中的“梅”字来自庞春梅,由此可见她是书中重要人物。她出场很早,但她的故事中最重要的部分,即是她贵为守备夫人以及与陈经济离离合合的经过,都发生在书的末尾。这时西门庆已经身亡家败,作者也显出兴致阑珊的模样——他对生活的爱恋已表达过了,对西门糟蹋人生机会也惋惜过了。他写春梅和陈经济时,好象没有了原先写作的热情。
本来,在作者的构想中,庞春梅一定是一位很突出的女性。她有一种自然的尊贵;作者曾用很清晰利落的几笔,把她的特色很有力地勾画出来。她不是书中最美或最聪敏的一个——在这些方面她未必及宋惠莲。可是惠莲不珍惜毛羽的,心中虽有节操,日常的行为太随便了;她正相反,生下来就有傲气与身价。那时她在西门府里的地位,与玉箫、迎春、兰香相等,四人是挑出来一起学弹唱的,但她总是鹤立鸡群,瞧那三人不起,骂她们贪吃爱玩,也骂她们好与僮仆狎混。她自己并不贪吃玩,有一回嫌没有好衣服,象“烧糊卷子”似的,就不肯出门。至于男女之事,虽然她先后也失身于西门庆与陈经济两翁婿(都是潘金莲命令的),但是教弹唱的李铭在第廿二回想动她脑筋,她马上疾言厉色相向,使李铭十分狼狈。大抵就是这样与生俱来的身价感,使吴神仙来西门宅看相之时,从一群淫贱的媵妾之间,认出这婢女长着个贵相。
由于傲,春梅相当残酷。她除了使李铭难堪,又曾因为申二姐不肯快快的为她唱曲子而把那盲女子臭骂了一顿,骂得非常恶毒(第七十五回)。另一方面,她对故主始终保持尊卑的关系。吴月娘在八十五回嫌她与潘金莲狼狈为奸,叫薛嫂领她出去卖了,出门之时她却依足礼法到月娘处拜别,因为最初她本是月娘房中的丫头。后来她贵为周守备的夫人了,在永福寺重遇月娘,月娘慌忙想逃跑,怕她羞辱报仇,没料到她不废旧礼,拜见月娘,并送金饰给孝哥为礼物。这表示什么呢?是她的奴性不改吗?大概不是的,因为她不是个胆怯、保守的人;她的行为反映出很高的自尊心。平庸的仆婢发了达而重见破落的故主时,恐怕不会有这样的把持的。
作者对春梅有很特别的爱惜,爱惜到偏颇的地步。他在前面大半本书中,完全不写出她的淫行,虽然明白说出她失过身。在《红楼梦》中《送宫花贾琏戏熙凤》章里,“脂评”说若是王熙凤白昼宣淫明写出来,就会“唐突”了“阿凤”;现在我们的作者好象也不愿要春梅公开出丑。这样的偏颇在本书之中是很罕见的;作者对书中人物虽然很同情,但写他们做坏事、傻事以及见不得人的事,却丝毫不留余地。
春梅起初既这样受重视与珍爱,在末尾几章中的描述自难免教人失望。她之贵为夫人,重会吴月娘,看见旧家池馆,尤其是最后纵欲亡身,这些项目料想是作者心中早已定了的,而且都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可是写得实在缺乏深度,而归根到底是缺乏热情。《金瓶梅》中人物死亡的情景,向来是很动人的,象宋惠莲、李瓶儿、潘金莲的死,我们都细论过;西门庆的死与死前那段日子里迹近疯狂的自戕行为,也用了万钧之力;现在春梅在全书完结最末一章中死去,死的经过仅用百数十字叙述,实在太草草。所以我们要猜想,作者写完西门庆的故事后,已经兴致阑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