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桢夫妇到美国后,暂居于美国北部伊利诺州的埃文斯顿城,这是一座大学城,他想在这里谋一教职。因顾及老父和次子的安全,他谨言慎行,虽多次被邀请演讲时(演讲有报酬),但总是回避难以公开的隐情,没有半句对蒋氏父子的不满之词。
不料台北这时发生了“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蒙混舞弊,不尽职守”案,王世杰被撤职,有贪污之说,牵连到吴国桢。1954年1月,台湾传出“吴国桢携资外逃”的风声,甚至还说,吴在美国享用豪奢,住纽约华都饭店每天要198美元。有的报刊发表《劝吴国桢从速回台湾》的社论。吴国桢看着这些报道,心里不是滋味,于是写好启事稿,寄到台北各报辟谣。台北各报不敢登,送呈中央党部秘书长张其昀;张其昀也不敢登,送呈蒋介石;蒋介石看了,说不必登了。吴国桢又由他在台北的父亲出面,将稿子再送到台北各报,请求刊登,各报一律拒登。吴国桢于是在美国的中文报纸上登出了自己的声明,文中特别强调不要逼人太甚,使“桢不得不言所不愿言之言也”。吴氏此举,意在逼蒋介石同意在台湾登出吴的“辟谣”启事。蒋介石无奈,勉强将其登在1954年2月7日的《中央日报》上。启事是1月15日的日期,可是拖了23天才登出,蒋介石以为可息事宁人,但太迟了。
吴国桢已经火了,他毅然于同年2月7日向台湾当局发难。在他接受电台访问时,发表对台三点政见,大意是:(1)台湾如不实行民主政治,将无法争取美国与侨胞的支持;(2)目前的台湾政府过于专权,是“一党统治”;(3)政治部一套做法全然照搬苏联。16日又继之以再。不过这种批评,只是讲一些空洞抽象的东西,如“不民主”、“过于专权”,以及“若干人士竟认为与共产主义作战,必须采用共产主义的方法”等等,说来说去,尚不落实证。
不料国民党中一些人为了不让吴国桢这样神气的辟谣,决定予以制裁,方式是由吴国桢在南开的老同学“立法院院长”张道藩出面,在“立法院”开刀。2月26日,张道藩首先上阵向吴氏开炮,他列举了吴国桢自上海市长至台湾省主席期间的十大罪状:(1)上海市长任内“临阵逃脱”、“放弃职守”;(2)将上海市政府汽车数辆运至台湾后,以个人名义出售,“得款自肥”;(3)吴氏由沪迁台时,运来大小行李970余件,由台迁美时,携走行李10箱,有装黄金美钞传说;(4)上海市长任内派其岳丈黄金畴为上海银行总经理;(5)台湾省主席任内“私自滥发钞票”;(6)暗中操纵外汇及贸易;(7)将5万吨存粮抛售一空,造成经济恐慌;(8)抛售黄金,借此图利;(9)在林产方面,上下其手,获利甚多;(10)包庇贪污、营私舞弊、勾结奸商、牟取暴利。3月12日,张道藩又在“立法院”第13期第8次会议上提出质询,要求“行政院长”陈诚予以查处。
张道藩列举的吴氏罪状,27日即见报。吴国桢这次并不等待,当天就加以反击,27日有芝加哥合众社电及28日有纽约中央社电。此时,台湾准备召开“第一届国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题是改选正副“总统”。胡适回台参加会议。吴国桢于2月27日专门上书给国民大会,并分别致信蒋介石与胡适,就这封信作相关说明。在上大会书中,吴国桢痛陈台湾政府专制之弊,认为台湾问题有:一党专政;军队之内有党组织及政治部;特务横行;人权无保障;言论之不自由;思想控制。他提出应该立即采取6项措施:彻底查明国民党经费来源(即反对把国库当党库);撤销军中党组织及政治部;明白规定特务机关之权力(即限制之);公开接受无辜被捕者亲友之控诉以保障人权;彻底查明过去言论何以不能自由;撤销青年团,并不得再有变相之组织。
显然,这上书的内容无不是针对蒋氏父子而来的。他要求大会讨论该文同时在台湾各报发表。但他对此议能否在“国民大会”上讨论没有把握,因此希望胡适能在“便中一催”。“国民大会”主席团收到吴国桢的信后经过讨论决议“不予受理”,但还是将吴的信一并印发给每一“代表”。至于是否应将吴国桢的信在报上公开发表,因“其内容严重损及政府形象”,主席团成员分为两派,有的赞成,有的反对。这时胡适发挥了他的作用,大会最终接受了他的建议,于3月11日在台湾各地报纸全文发表。
吴国桢的信公开发表后,在台湾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国民党的声讨自不待言,就连台湾大学与台湾师范大学的“全体教授”也披挂上阵,联名发表文章,对吴国桢的“叛国”行径群起而攻之。先是3月17日台湾大学毛子水、沈刚伯等75名教授,接着是师范大学(当时叫“台湾省立师范学院”)的黄君璧、郭廷以等59名教授。在这两封联名文件里,大学教授们认为,台湾言论自由,“都可畅所欲言”、有“集会结社自由”,吴国桢在台湾不讲话,在美国才讲话,品格有问题。他们还为政工制度、救国团制度等进行了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