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笔下的韦小宝是个很会装模作样家伙,适应能力特别强,像条变色龙,欺上瞒下的事做起来真是得心应手,他从来都不是“侠”,而是一个身兼普通人各种缺点的小人物,虚伪低俗好赌等等,整一个流氓无赖。
这样一个流氓无赖,为何能够妻妾成群?换句话说,她们为何要嫁给一个人品不好的男人呢?
金庸给韦小宝娶了七房太太,尽管这七个人个个国色天香,但真正让韦小宝一见钟情,非娶不可的,只有阿珂一个人。所以,这里以韦小宝成功娶到阿珂为例来探讨韦小宝的恋爱术。
在初见阿珂时,金庸这样描写韦小宝的反应:
韦小宝一见这少女,不由得心中突得一跳,胸口宛如被一个无形的铁锤重重的击了一下,霎时之间唇干舌燥,目瞪口呆,心道:“我死了,我死了,哪里来的这样的美女?这样的美女倘若嫁给了我做老婆,小皇帝跟我换位我也不干。韦小宝死皮赖脸,上天下地,枪林剑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非娶了这姑娘做老婆不可。”
两位少女见四僧叫这小和尚为“师叔祖”,执礼甚恭,甚是奇怪,片刻之间,便见她双目发呆,牢牢盯住绿衣女郎。纵然是寻常男子,如此无礼也是十分不该,何况他是出家人?那绿衣女郎脸一红,转过头去,那蓝衣女郎已是满脸怒色。
一遇到阿珂,韦小宝立即双目发呆,唇干舌燥,心中只念叨着我死了我死了,全然忘记了自己是个和尚,还是辈分很高的师叔祖。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一见钟情,丝毫没有什么做作,韦小宝在妓院里出生,在皇宫里长大,什么仁义礼教、三从四德听也没听说过,这两个地方都是只讲价钱不讲道德的场所,他所学来的本领就是死缠烂打,巧取豪夺,那些欺骗读书人和平民百姓的圣贤道理真是狗屁不如,哪像死皮赖脸来的痛快,所以他暗中下决心,排除万难,“老子一辈子跟你泡上了,耗上了,阴魂不散,死缠到底,就算你嫁十八嫁,第十九嫁还得嫁给老子。”
新疆人恋爱方式中有一种“三狗精神”,叫做“猎狗,疯狗,赖皮狗”,物色对象像猎狗,求爱时像疯狗,耗上了像赖皮狗,说只要能认真按照三狗精神去对付一个女孩,任她什么厉害角色都能手到擒来。这与我们几千年的礼制教化很不一样。汉人礼教讲究“发乎情,止乎礼义”,严加反对“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的得妻方法。秦汉以后,尤其是到了宋元明清,男女的实际交往被严重隔绝,因此,我们只看到礼仪对人的束缚,而不可能再看到“野有蔓草,零露薄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顾兮”这样的美妙情景了。难怪韦小宝一有真情流露,两位女郎的第一反应是“如此无礼,也是十分不该”,而韦小宝恰恰是“不学无术”,哪里又知道什么叫“礼”,什么叫“仪”,这些东西,妓院和皇宫里根本学不到。
当然,一开始韦小宝对阿珂还带着一点真诚和敬畏,但这点建康的情感没能得到正常的发育,他的美好情感被阿珂那粗暴的礼教观念击得粉碎,韦小宝毕竟不是寻常角色,这是一个流氓,阳关大道走不通,他就改走阴沟小路,正如他对阿珂说的:“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这一生一世,便是上刀山,下油锅,千刀万剐,满门抄斩,大逆不道,十恶不赦,男盗女娼,绝子绝孙,天打雷劈,满身生上一千零一个大疮,我也非娶你不可。”
结果呢,他成功了。
金庸很绝,让韦小宝把“三狗精神”发挥的淋漓尽致,把“礼仪”打的抱头鼠窜。
金庸安排了一个奇妙的情节,让韦小宝强奸了阿珂,并怀上了孩子。恪守着从一而终的贞烈观念的阿珂自此风向大变,整天里想的就是要嫁给韦小宝,虽然她心中不忍舍弃郑克爽,但因为自己已经是他的人了,只能嫁给他。这体现了一种严重的封建贞操观,真诚求爱被拒绝,强行奸污却能成功,这是多么可悲可怜的观念啊。韦小宝的好几个老婆都是靠这种方法得来的。
正如,我们很难从小说中看出曾柔是爱着韦小宝的,但她即使爱着别人,她也不能有任何表示,在那种社会是不允许的,她从扔出骰子的那一刻起,其实就已经注定了要成为韦小宝的小媳妇,因为她不敢公开自己内心的思想,只是由别人去猜测,而韦小宝仅仅是见了她这么脸上微微一红,就认定她是要嫁给自己,于是想着办法把曾柔娶了过来,曾柔不愿意又怎样,她敢公开吗?即使是装正经,她也得装到底。
韦小宝的爱情,说穿了就是占有。他是真心喜欢阿珂,但这种喜欢是建立在自私的性欲和贪欲之上,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高尚之处,这人天生一股光棍泼皮的狠劲韧劲,脸皮既厚,心肠又硬,点子还多。
金庸在《韦小宝这小家伙》中说:“韦小宝自小在妓院中长大,妓院是最不讲道德的地方,后来他进了皇宫,皇宫又是最不讲道德的地方。在教养上,他是一个文明社会的野蛮人,为了求生存和取得胜利,对于他没有什么不可做的。”韦小宝天生没有被礼教束缚,只知道得到自己想要的,心中从没有什么道德观念,他做事时可施展的空间就被放大了。而对于别人,深深受到世俗礼教的束缚,就像生活在一个坚实的笼子里。笼子外的人对付笼子里的人,自然是办法很多。这或许就是韦小宝妻妾成群的重要原因。
“亲个嘴儿”是韦小宝唯一会说的情话,在韦小宝的七个老婆中,他最怕的是苏葵,最喜欢的是阿珂,最烦的是公主,真正对他有感情的还是双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