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这个人,从小以“做圣人”为志向,而且还真是极少见的在立功、立言、立德三方面都牛得不行的人物。但他在论述“知行合一”的道理时,有句话听起来我曾经觉得很不对劲。
《传习录》载,王阳明的学生问他:你说知行合一,但是有些人明知道做人要孝悌,却做不到孝顺父母友爱兄弟,这不是说明知与行是两回事吗?王阳明回了一句很著名的话,叫“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
当年读到这句话时,我只是隐隐不爽,却说不清哪里不对。后来学辩论,发现——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流氓”立论吗?在辩论里,通过霸道的定义排除反面案例,循环论证本方立场的思路,一般被称为“流氓”立论。
它最大的坏处,从根本上破坏一个辩题的现实意义。比如说,高薪养廉是否可行,本来是个非常有意义的辩题,可是如果正方把“高薪”定义成“高到让人不想贪腐的薪水”,把一切贪腐都归结为“薪水不够高”,这个辩论还有什么现实性呢?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遇到这种逻辑,比如说,努力就会成功,如果不成功,说明不够努力;坚持就会胜利,如果没胜利,说明不够坚持;金钱能买到幸福,如果买不到,说明不够有钱……
这样廉价的智慧,是不是似曾相识?很多时候,那些颠扑不破牛皮哄哄的所谓真理,其实都只是毫无营养的车轱辘话,乍一听确实无法反驳,但是仔细一想,“无法反驳”并非因为它是真话,而是因为它是废话。
回到王阳明这段话的逻辑:“为什么知行合一?”“因为知道了就会去做啊!”“那为什么有些人知道了却不去做呢?”“因为他们并不是真知道啊!”你看,是不是显得很流氓?
在辩论场上,你可以这么拆解王阳明——按照对方辩友的说法,“知而不行,就是未知”,也就是说,你方所定义的“知”,其实是包含了“行”在里面的;你拿一个包含了“行”的“知”,来论证“知行合一”,就像是拿一个装了很多钱的钱包,来论证钱包本身就很值钱,这岂不是很荒谬吗?
以上,是我刚懂点辩论门道的时候,对王阳明这句话的观感。不过读书和思考越多,就越觉得此事没那么简单,后来在《传习录》里仔细研读上下文的原委,才发现是天大的误会——王阳明说的“知”,不是口头应承,理论认同的那种知。
而是“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知痛、知饥、知寒的那种直接体悟式的认知。比如说,同样是身处鲍鱼之肆,鼻子不通的人也“知道”这里“应该”是很臭的。
可是这和嗅觉灵敏的人真的“知道”这里很臭,绝对不是一回事。而之所以有人会知而不行,是因为被私欲隔绝了应有的道德情操,对道德规则不再是真知。
接着,王阳明又说了两句很傲娇的话:我说知行是一回事,你明白宗旨立意是什么吗?如果不知道,讨论知行是一体还是两回事,有什么用呢?
以上这段话,才是破解这段公案的关键。王阳明当然知道,说知行是两个概念,自有其道理;说知行合一,也有自洽的逻辑,可是重点并不在正反双方的命题本身。
而是由这个命题,能够延伸出哪些有意义的思考。所以说,王阳明所谓“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并不是流氓立论,因为并不是所有自洽的逻辑都是在说废话。
根本区别在于,你的指向是终结还是延伸对一个问题的探究。像“高薪养廉”这个例子,说“不能养廉都是因为薪水不够高”,不值得讨论;而王阳明的这个说法,能够引导你思考“知”有哪些类型。
其中哪些才是真知,我们应该如何对待道德上的知识,这一系列对常识更深入一步的思考,才是他的“宗旨立意”所在,也是“知行合一”这个命题,比“知和行是两回事”这种老生常谈更有意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