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史记》的《货殖列传》,有一段简短的记述映入眼帘:“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这段文字表明,在秦代的巴郡,有一位着名女工商企业家,名字叫做“清”,从事的行业是丹砂开采。这应该是一很庞大的丹砂开采世家,但是丈夫的早逝将这个家族的重担落在了一个女人的身上。这个女人不仅守住了这份家业,而且将它发扬光大。以至于千古一帝的秦始皇也很佩服她,使她成为自己的宾客,还为她修建了一座高台,以表彰她为秦帝国的工商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由于《史记》的记载过于简略,我们无从得知这个女企业家更多的情况。在后世的其它一些书里,说的事情稍微多一些。比如有说她捐资修建长城的,有说她拥有私人武装的,有说她晚年被接进秦宫的等等,这些说法有直接历史依据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距寡妇清八九十年的司马迁时代都说不太清楚的事,比司马迁更晚的人怎么能说得清楚呢?
这些说法更多地是从《史记》的记载上去进一步演义。说她捐资长城,大概是认为她既然非常富有,长城的耗费又极为巨大,那么她捐资在情理之中,同时秦始皇那么看重她,总该有些缘故。说她拥有私人武装,其来源大概就是误读了“礼抗万乘”这句话。“万乘”指天子,所谓“礼抗万乘”就是为天子所尊敬,受到礼遇的意思,并不是说她在某一方面可以与天子进行抗衡。而她晚年被接近皇宫云云,也是误读的可能性非常大,即对“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加以误读和发挥,“客之”,并非是将其接进宫中,而是使她成为宾客的意思,宾客在战国时代是有专门的意思的,相当于后世的幕府,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仅仅是来访的客人的意思。
那么秦始皇为什么要表彰这样一位寡妇呢?笔者认为,这样做,秦始皇一举三得。首先,这样做有助于强调风化。秦汉时代,对妇女改嫁并不持反对态度,但对不改嫁的则持有一定的赞赏态度。寡妇清,不仅不改嫁,而且支撑起了夫家的巨大家业。这对秦始皇来说还是有联想的。因为秦始皇的父亲去世的也较早,他的母亲虽然没有改嫁,但是所作所为与改嫁无异,甚到差一点害死秦始皇本人。也就是说秦始皇的母亲把秦王室也就是自己夫家的利益根本不放在眼里。显然,与此对比,寡妇清的奋力支撑,值得提倡和表彰。
其次,这样做有助于加强边疆与中央的联系。巴郡虽然隶属秦国较早,但远非中原故地。在古代,由于交通、地理等原因,巴地与秦朝统治中心的联系还不能说是非常紧密。现在中央政府对巴郡的一位民间寡妇进行大力表彰,肯定会拉近秦中央政府与巴地的心理距离,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这样做能够表明秦王朝的经济政策,即它鼓励私人工商业的发展,认为个人巨富有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有利于重要工业品的生产和供给。由于商鞅变法等原因,秦朝的经济政策在历史上似乎不那么透明,作为一个非常重视中央集权和社会控制的王朝,按常理,它应该对私人工商业进行大力限制从而实现国家专营才对,但是对寡妇清的表彰表明,事情并不是或者不完全是这样。
丹砂,是当时非常重要的一种工业品。由于丹砂有鲜红的颜色,所以它主要用做染料,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用途。此外,它还是生产水银的原料,并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因此,私人开采丹砂并做大做强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有趣的事,宋代的王安石多次提到秦始皇帝的这个表彰。王安石也是从第三个原因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的。比如他曾写过一首名叫《兼并》的诗:“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这首诗对秦始皇表彰寡妇提出批评,认为这样做助长了私人巨富对平民的兼并,导致两极分化更加严重。
在另一首名为《发廪》的诗中,王安石又写道:“先王有经制,颁布上所行。後世不复古,贫穷主兼并。非民独如此,为国赖以成。筑台尊寡妇,入粟至公卿。我尝不忍此,愿见井地平。”此诗同样批评秦始皇表彰寡妇,旗帜鲜明地表明了王安石对私人兼并及个人巨富的不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