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在北宋时曾任密州教授、监察御史、御史中丞。南宋时曾任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宰相、被封为太师,魏国公。死后高宗加封他为“申王”,谥号献忠。可见他在宋高宗心目中的地位。他在宋高宗心里绝对是个大忠臣。可是几百年后的今天有人说他的宋朝卖国贼,金国派来的奸细。而事实上至今丝毫找不出秦桧卖国的证据,反而到有秦桧爱国的证据……
公元1126年,金兵突袭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汴京前,秦桧一直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百官议立张邦昌为帝。秦桧竟站出来反对,立议状要存赵氏。结果秦桧被金人俘虏北去。秦桧此举,颇受人民赞扬。可以说秦桧若不出站来立议状要存赵氏,就不大可能会被虏走受苦受罪。或许还会在伪齐政府里做大官享受荣华富贵。
秦桧到金国后,受到金元帅粘罕另眼看待。忍辱负重为徽宗写乞和书。可以说这完全是忠臣之举(谁那么傻写乞和书,给自己找后人唾骂的理由)。其后他被金太宗完颜晟赐给左监军完颜昌。在金国期间并不无任何变节之举。公元1130年完颜昌攻楚州时秦桧趁机逃回宋朝。秦桧说,他是杀了金人监己者,弃舟而来。此说不信也罢,但说秦桧投靠金人并无任何根据,说是秦桧金朝派来的内奸纯属无稽之谈。从外处逃脱的例子自古有之,如西汉的张骞从西域匈奴手中逃回汉朝。宋朝也有很多人如辛弃疾、文天祥等等……宋高宗决不是个无能的昏君。宋朝的百官百姓也不傻。秦桧是主和派的代表,但不能说主和派就是投降派,主和派与主战派只是看问题的角度或所想的侧重点不同。议和秦桧是充分考虑到当时情况,做出的选择。
宋自开创以来就以统一中国为祖训,这一点无论北宋南宋都没有忘记过。只是对手军力太过强大,难以实现。几次努力与尝试,一直没有成功。(为了统一中国宋人联合野蛮的金国出卖了百年和好和对中原文明更亲近的辽国,还是为了统一中国,宋朝又联合更加野蛮的蒙古,灭了热忠于汉化的金国。)说高宗怕迎会二帝自己就当不成皇帝了,这更是主观臆想。赵构在即位昭书上说:“同奚两宫之复。”可见赵构在即位之初就下以迎回二帝为奋斗目标。迎二帝是赵构首先提出来的。“二帝”也根本就不想当再当什么皇帝了。(徽宗根本就不想当皇帝42岁就传位给钦宗,钦宗在金国也托人捎信给赵构,告诉他只要把他们迎回来,他做平民都是高兴的。一个亡国之君哪还有脸面在做皇帝?)说高宗因怕迎回二帝而主张和谈根本就不成立。主和是稳妥的做法,先保存实力,修养生息,以图日后再战。
主战是冒险的做法,成功则收复失地,不成则国破人亡。高宗决定采取主和的观点,完全是经过通盘考虑后做出的稳妥策略。秦桧的仕途也并非一帆风顺,和平的谈判道路也并非平坦,金国也有主和派与主战派。秦桧也曾一度被罢免丞相之职。公元1137年徽宗克死他乡。同年高宗任命秦桧为主持与金古国议和。
经过艰苦的谈判到公元1139年在秦桧努力下终于和金朝达成和平协议。史称“绍兴和议”,和议的主要内容:“宋帝向金称臣,宋每年交银25万两,帛25万匹。金归还伪齐刘豫统治下的河南、陕西部分地区,并送还宋钦宗及宋徽宗梓棺,“许还梓宫、母、兄、亲族”。如果此协议达成秦桧无疑是人民的一号功臣,一、迎回二帝,二、收回领土。虽然一时纳钱称臣,但若知耻而后勇、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宋国终有一天会报仇血狠。(事实也证明金亡于宋蒙之手)当时人们都以为和平即将到来,钦宗南归在即。“绍兴和议”签定后,宋高宗就下诏:“渊圣皇帝宫殿令临安府计度修建”准备让钦宗回来后赋闲优养。如果高宗不想迎二帝,“绍兴和议”签定前就可以在谈判时偷偷的对金人不让二帝回来。而事实是绍兴和议的内容是金国答应迎回二帝……
岳飞也打算辞职,他呈给高宗的奏章言:“今讲好已定,两宫天眷不日可还,偃武休兵,可期岁月,臣之所情,无避事之谤。”(岳飞在《乞出师札子》上,写到:“异时迎还太上皇、宁德皇后梓宫,奉迎天眷归国,使宗庙再安,万姓同欢,陛下高枕万年,无北顾之忧,臣之志愿毕矣。然后乞身归田里,此臣夙昔所自许者。”)可见,这和约在岳飞及大多数宋人眼力跟本不是什么卖国条约,人们也对秦桧这些年来的努力艰苦的谈判成果非常满意。同时也说明“迎二圣”根本不是岳飞与赵构矛盾的根本所在。如果秦桧是卖国贼,如果是卖国条约,那签定这“卖国”协议也不会长达七年之久,那人民也不会欢欣喜悦了。除非所有的人民都是卖国贼了。
但是历史是无情的,秦桧注定不能成为千古名相、人民眼中的英雄、宋国的一号功臣。转年,金国突然发生政变。兀术政变成功撕毁和议,决计不放钦宗,以备万一日后军事失利,金人扬言要让钦宗来做皇帝,和南方的高宗对立。让钦宗“安坐汴京,其礼无有弟与兄争”,金人对汴京的百姓说:“让你们的旧主人来做这个江山。”兀术把钦宗当一张王牌和宋高宗斗。金国也有主和派与主战派。兀术就是主战派,金国主战派掌权后,金兵大举分兵南下。战争也成就了岳飞。当时双方国力都消耗的差不多了,虽然岳家军取得胜利,但其它的几路宋军皆败。另外岳家军也损失严重。
岳飞的死是时代的悲剧,也是他个人的悲剧。时代的悲剧在于当时的现实环境与条件不允许实现他的壮志雄心。岳家军虽然能打,但是毕竟是强弩之末。另外金国还拥有大量骑兵主力。以步兵为主的南宋军队在平原地区还可以与金国的精锐骑兵较量。但若劳军远征准备不充分,在金国的土地上和大量的骑兵精锐较量,可以说胜利的希望不大。(之前有宋太宗两次伐辽的失败,之后也有的宋军自认准备充足大举进攻金国的惨败。)
他的主战观点和当时人民的愿望、国家的政策相冲突。个人的悲剧在于是他个人性格所至。岳飞忠事不忠人,违背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连续十二道金牌才把他招会,就是说他连续十一次抗旨。不听圣旨召唤可以说是和赵构对着干。岳飞正是赵构一手提拔的大将,襄阳大捷之后,皇帝赵构和宰相张俊,对岳飞十分倚重,在解除刘世光兵柄后,有意把这支部队并到岳家军中,并在《御扎》中提出以“将雪国家之耻,拯海内之穷”的重任交给岳飞。任何一个君王都不可能容忍,岳飞被杀不是因为他能打胜仗,而是因为他打了胜仗后不可一世、目空一切、说话无避讳。公元1137年,岳飞曾奏请立储之事,岳飞作为大将干预朝廷上的立储大事,岳飞本身有能力对高宗的地位构成威胁,做为拥有众多兵马的武将参与立储之事确实是超出了一个武将的范围。从人性的角度想赵构不可能不多想。
需要说明的是秦桧还想救岳云一命,以刑部大理寺的名义上书,主张保全岳云性命。“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岳云私罪徒(徒就是流放)。”,“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但结果是全杀。在宋朝就是皇帝杀普通的臣子都是少见的,更何况像岳飞这样的朝野重臣。若没有皇帝的许可,秦桧是没有能力杀岳飞的。岳飞的死秦桧有责任,但撑死了是帮凶。谁当宰相谁负责岳飞这个案子,结果都是一样的。秦桧人民的好丞相,岳飞人民的好军人。主战派主和派不是完全对立的两派。主战派是爱国的,主和派也是爱国的。他们的出发点不同,都是为国而想。秦桧根本不是卖国贼,更不可能是金国派来的奸细。秦桧除了谈判和平之外,根本就没有出卖南宋的举动。他并也没有试图把南宋纳入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体系之下。秦桧能够使残破的宋朝有机会修养生息,使宋朝的人民体验和平、富足的生活上百年。最终宋国还是报了血恨,联合蒙古把强大的金国给干掉了……
岳珂对祖父是秦桧害死之说起了关键作用。岳珂根据野史记述写书,丝毫不提幕后真凶赵构。至于说岳飞为什么成了民族英雄,那还是因为三代之后。宋朝自认准备充足,开始大举讨伐金国,为岳飞平反以鼓舞士气。赵构皇上是不能说的,所以只好委屈一下死去多时的秦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