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是我国回族最早人居的地区之一。元朝,西域各地的穆斯林大批进入中国,宁夏回族的先辈也就是在此时开始落居于这块土地上的。一批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民以及阿拉伯人、波斯人不断地被签发或自动迁徒到中国来。当时,战争和农耕占很重要的地位。因此东来的穆斯林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编成“探马赤军”。同时,也以工匠、商人、学者、掌教、官吏等不同身份散居到我国各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就留住在宁夏,他们一概被叫作“回回人”。据《元史》记载,至元八年(1271年)九月,元世祖忽必烈“签西夏回回军”,至元十年(1273年),元世祖又下令“探马赤军,随地入社,与编民等”。按照规定,他们“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朝驻宁夏一带的蒙古军队中,有相当多的人信奉了伊斯兰教,成为宁夏回族的族源之一。
元代,宁夏一带是重要的屯垦区,行政区划归属陕西行中书省管辖。元代著名回回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的儿子纳速拉丁,曾担任陕西平章政事,他“子孙众多,分为纳、速、拉、丁四姓,居留各省,故宁夏有纳家户,长安有拉家村,今宁夏纳氏最盛”(《陕西通志》)。在《银川小志》一书中还记载,“纳速耳丁,先世回纥,仕元廉访使”。据《蒙兀儿史记》“色目氏族表”中“回回氏”介绍,“凡名末有丁字者,皆摩诃末(穆罕默德)教徒男子之美称”。此纳速耳丁在元时已被列为当地“乡贤”。在13世纪初及以后的一百三四十年中,回回人已在全国许多地区取得了经济上的生存条件,并逐渐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地域特点。在宁夏,回族人居住的村落和街坊的人口逐渐繁盛起来,成为宁夏主要民族之一。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设回回椽史(《甘宁青史略》),专管回族事务。
明朝初年,不断有大批回回人以归附土达的身份被安插到灵州及固原各州县,形成了许多回族聚居点。清朝初年,宁夏回族人口更加繁盛,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陕西巡抚毕沅在奏折中称,“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由于回族在宁夏一带居住得十分密集,故当年在甘肃等地有“回七汉三”的说法。
清朝同治年间,陕西掀起了“灭回”浪潮,汉族团练首领张芾甚至派人散发“秦不留回”的传帖,引起民族仇杀。宁夏以马化龙为首的回民起义军,和清军及当地汉族团练进行了多年的激烈战斗,最后遭到清政府的血腥屠杀。一部分陕西、甘肃回民被逼“安置”迁徙到贫瘠地区,置身在“三边一梢”(河边、滩边、湖边、渠梢)生活,尤其是南部西海固干旱山区的回民,生活更加困苦,连日常饮水都得之不易。在城镇,多数回民居住在城关,摆摊做小商贩。因此,宁夏南部西海固地区回民大多操陕西口音,因为他们祖籍大多在陕西和甘肃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