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硬脾气”,众所周知。
1925年发生的一件事儿,让鲁迅的“硬脾气”有了用武之地。说起来,这是鲁迅任职教育部佥事时,发生的一起诉讼。
当时,爆发了著名的“女师大风波”。在学校中兼任教师的鲁迅,站在学生一边,抨击了杨姓校长的种种劣迹,支持学生的正当诉求。而教育部最高长官章士钊,则支持杨姓校长。这么一来,两人难免矛盾激化。
两人之前在文学上已颇有分歧,并在报刊上“笔战”不断。而这起风波,立场的不同,让两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在鲁迅看来,自己行得正,站得直;但在章士钊看来,鲁迅却有点“无理取闹”。
他认为此时的鲁迅,毕竟还是以教育部的职位为正职,在女师大授课,不过是兼任。而且,这风波是因学生不满校长而起,和兼任教师的鲁迅,实在没什么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鲁迅帮着学生,反对自己的上司,在章士钊看来,这就是“瞎搅和”。
章士钊认为,鲁迅别有用心。所以,如何处理上,章士钊是先礼后兵。先派人安抚鲁迅,让他不要闹,还说如果不闹,以后就让他当校长。但鲁迅没有让这“糖衣炮弹”炸丢了理智和操守,果断拒绝了。
接下来,章士钊得到段祺瑞批准后,以“迅不及掩耳手段”,将鲁迅免了职。不过,章士钊将鲁迅免职,并非真的想一脚把他踢开,而只是想小惩大诫。在章士钊看来,得了教训的鲁迅,只要回过头来,好言相求,保证不再闹事,自然就可以复职。
哪知,这却正好触到了鲁迅的“硬脾气”。他一纸诉状,将教育部给告了。
受理这官司的,是平政院。平政院在裁决书中提到,首先鲁迅是否有违规行为,应当谁主张谁举证,教育部既然认为鲁迅违规,就该提供充分证据,但这点教育部没做到;二来,就算鲁迅真的违规了,也该交由相关委员会裁决,教育部没有权力将其免职。同时,章士钊的理由是“形势严重”,所以不得不简化程序,以“迅不及掩耳手段”将鲁迅免职。但平政院认为,区区一名佥事,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支持学生运动,所造成的影响也挺有限,和“形势严重”实在是不沾边。基于以上种种理由,平政院判定,免职命令无效。
其实,早在鲁迅决定诉诸法律、维护自己权利时,教育部就希望能小事化了。章士钊本意,也并非将事情闹大,而是希望对鲁迅小惩大诫。所以,在诉讼过程中,章士钊一直希望能和解,且不惜替鲁迅安排了一份委员会的工作,直属于教育部,比免职前的职位更吃香。无奈,鲁迅铁了心,非把官司打到底。
这场维权官司,有几点还是挺令人钦佩的。
首先,鲁迅从始至终,坚持不和解,就连律师都没请,全由自己亲自上场。诉状是自己亲笔写的,开庭答辩时,也由自己来。可见,鲁迅的脾气,硬得可以!
其次,平政院的判决效率和结果,多少令人心生敬佩。效率上,从起诉到胜诉,不过半年的时间。鲁迅告的,可是堂堂的教育部!而比起效率,更令人意想不到的,还是这官司的结果。
一说起那个年代,多数的印象,总和军阀混战脱不了关系。你方唱罢我登场,政局瞬息万变,军阀混战,社会黑暗。于是乎,司法自然也成了军阀操纵政局的工具,为何判决结果反倒让鲁迅胜诉?
堂堂教育部,败在一个小职员手里,这在任何时候都是少见的!一方面,固然有舆论压力的作用,借官司的判决来缓解汹涌的民愤,平息学潮;但同时也说明,当时哪怕社会黑暗,但司法还是有一定的独立权。
而从另一反方面看,鲁迅打笔仗在行,打起维权官司来,也毫不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