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官妓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一直到明代,这一制度才被取缔,中国古代的禁娼运动也因此出现了新的趋势。
其实,明代开始并不禁娼,和尚出身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国之初不仅不禁,反而大力提倡,在唐、宋官妓制度基础上,明朝将教坊升级为“教坊司”,隶属掌管教育、外交诸事务的礼部。
据明代姜明叔《蓉城诗话》记载,当时朱元璋在南京城南的聚宝门(今中华门)一带,沿着内外秦淮河兴建了轻烟、淡粉等14座高档酒楼,这就是明代著名的“红灯区”--秦淮河畔的“花月春风十四楼”,这些酒店是明代的“官妓院”,营业前因性工作者数量不足,朱元璋下令从全国各地征召有从业经验的女子,催她们尽快上岗,由于政府提倡、官员带头,性消费确实拉动了明初的“内需”,私人聚会少不了妓女助兴,公款宴请也允许使用“三陪女”。
官妓的发展很快引发了诸多问题,社会“禁娼”要求强烈,朱元璋的重孙子朱瞻基(明宣宗)下令取缔官妓,并严禁官员涉足红灯区,明代由此出现了一场“禁娼运动”。
朱瞻基的这一举动,在中国禁娼史上是件大事,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官妓还有私妓,一些大款根本不受此“禁娼令”的限制,蓄起了家妓,在官妓没落后,私妓大量出现,被时人称为“私窠子”的暗娼特别多。
朱瞻基前后仅做了11年皇帝,38岁便死了,之后,放松了对卖淫嫖娼的管理,到明末,在今南京秦淮河两岸,妓院酒楼林立,流动的性交易场所画舫多多,成了当时全国的性产业中心。
清朝人余怀所撰的《板桥杂记》,实际就是当时文人、学子、官员在红灯区的性消费实录,所谓“秦淮八艳”,便是在秦淮河畔的8名性工作者,她们皆出现于明末清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