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在封建时期,酷刑总是层出不穷。严酷的刑罚之下,倒了一大批贪官污吏,也错判给了那些赤胆忠心之人。在感叹严酷的刑罚之余,不得不感叹一句:古人还真会玩,净想出一些千奇百怪的法子来折腾人。什么腰斩、凌迟、骑木驴、开花梨、弹琵琶、刖刑……真是数不胜数,在文明社会生活的我们,完全就无法理解将酷刑加在身上是怎样惨痛的感觉。刖刑是什么?《尚书·吕刑》篇中有这么一句“剕避疑赦”,后传云“刖足曰剕刑。”后人又给注疏解释:“剕,刖也。”
刖刑,也称剕刑,即断足,砍去受刑者的双脚、左脚或是右脚。事实上,早在夏朝的时候,刖刑就已经出现。此后,刖刑一直被后世延续,尤其是在奴隶社会。周朝时期,刖刑被广泛使用,在诸多文献中均有相关记载。到了春秋时期,群雄并起,刖刑的使用也较为广泛,甚至是做了相关规定,“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春秋时期的卫国,私自驾君王的马车是会被判“刖刑”的。
历史上,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就曾经受到刖刑。根据《韩非子·和氏》记载,卞和在荆山之上得到一块璞玉,先后献给楚厉王、楚武王,但是这两位君王认为卞和用石头来假冒玉石欺骗他们,所以先后砍去卞和的左右脚。这卞和也是倒霉催的,既然在楚王面前碰了壁,何必又再去第二次,搞得最后丢了双脚。庆幸的是,终于有个识货的楚王(楚文王)了。虽然一举成名,并没什么用啊,行走的双脚已经不在了,这个买卖真心不划算。
在古代的时候,受了刖刑基本上就和死亡没什么区别了,毕竟古代落后的医疗卫生环境会使得伤口恶化最终导致人的死亡,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用刑之人或是统治阶级的残忍无情。再者,不论是在奴隶社会还是在封建社会,奴隶们都是最受压迫的阶层,砍掉奴隶们的双脚,想来也是为了警戒那些妄图反抗逃跑的人。由此不难看出,在古代社会,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