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发*专用章是指没有(或者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专用章式样和使用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因此,企业开具收据不得使用发*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发*专用章是指没有(或者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专用章式样和使用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因此,企业开具收据不得使用发*专用章。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爱美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留言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