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活网健康频道导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关情况。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出现学生欺凌情况将被问责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存在以下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①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②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